(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及分配;负责诉讼费的收缴、管理;管理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产和国有资产,拟定本院基础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司法警察大队负责警卫、押解、看管人犯,协助和配合审判庭和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负责维护法院机关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完成本院及上级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治部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法官等级和法警警衔评定与晋升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并实施法官培训规划;负责干警的工作考核、表彰和评先创优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负责干警的晋职晋级和工资调整;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法官协会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 (三)立案庭 主要职责:负责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对不服本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负责本院的信访工作;负责诉前调解、诉前保全、案件速裁等工作;负责诉调对接工作与信访工作;负责本院受理案件中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的对外委托工作;负责与提供诉讼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 (五)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第一审婚烟、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债、劳动争议案件及相关合同、证券、票据纠纷和破产案件等;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相关工作。 (六)行政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负责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 (七)执行局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负责执行异议案件;负责执行案件和执行信访案件的统计、报表和登记、转办等工作;负责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等。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负责裁判文书上网等司法公开工作;负责检察建议;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图书等工作;负责微机网络等信息化管理和使用;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负责编写综合信息,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的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研究和征集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负责法院史志的编纂。 (九)王村法庭 主要职责:负责审理王村镇辖区的一审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等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合同等商事案件及部分案件的执行工作。 (十)文昌湖法庭 主要职责:负责审理南郊镇、文昌湖区辖区的一审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等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合同等商事案件及部分案件的执行工作。 (十一)南营法庭 主要职责:负责审理北郊镇、城北开发区辖区的一审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等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合同等商事案件及部分案件的执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