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周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件,邀请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被告人王某、陈某(已判刑)利用李某(已判刑)作为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共同将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中,法庭依法有序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节奏紧凑、公开透明。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此次庭审,不仅实地感受了庭审程序和法律运用,更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和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版权所有: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 电话:0533-6165607 邮编:25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