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周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撤销纠纷案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24人旁听庭审。
该案原告范某诉称,被告某镇政府向其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法院判决予以撤销。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原告主体是否适格;涉案建筑物修建时间、位置、面积、有无合法手续;某镇政府作出的决定书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原、被告双方就法庭归纳的审理重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
庭审结束后,受邀旁听的代表委员一致认为该案审理准备充分、程序规范合法,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强,合议庭成员分工协作好,同时,也对我院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其中一位人大代表表示,“通过参加这次行政案件的旁听庭审,我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认为,周村法院开展的旁听庭审活动效果非常好,不仅能促进阳光司法工作,也能更好的促进审判工作的公开、公正和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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