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2013)鲁0306执62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与被执行人徐红伟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执行到位案款1 468 188.14元。债权人李秀荣、张刚、李会民、李萍向本院申请参与分配,现各债权人就案款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因债权人李会民、李萍所涉案件由张店区人民法院管辖,需将案款过付至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专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有关要求及案款管理规定,本院现对将执行案款支付案外人的情况公示如下:
发放对象 | 发放金额(元) | 原因 |
李会民 | 194613.79 | 参与分配 |
李萍 | 258325.59 | 参与分配 |
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期满将进行发放,如有异议,请向本院执行局反映。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联 系 人: 李旭东 联系电话: 1760533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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