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2025)鲁0306执48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兆海与被执行人于杰、伊俊宇、淄博唐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于杰名下中国工商银行1603005101010510741退休金账户,现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需向被执行人于杰过付生活费,其母梁静娴名下中国银行6217566000082554148账户代收生活费17 50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有关要求及案款管理规定,本院现对将执行案款支付案外人的情况公示如下:
发放对象 | 发放金额(元) | 原因 |
梁静娴 | 17 500.00元 | 代收生活费 |
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期满将进行发放,如有异议,请向本院执行局反映。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3日
联 系 人:李旭东 联系电话: 1760533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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