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阴雨连绵,周村法院执行局三个执行团队共计31名干警,出动9辆警车,分别赶赴王村、张店、桓台、文昌湖等地开展抓老赖集中行动。本次行动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6名,强制迁出房屋2处。5起案件当场执行完毕或达成和解协议。
【法官提示】拒不申报财产,法院可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本次执行的7起案件中,其中5名被执行人均因拒不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后张某华、尹某君、刘某继摄于法律威严,先后向法院交纳执行款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依法对其解除拘留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情况不在少数,最为常见的就是拒不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财产。很多被执行人并不重视财产申报,有的不如实申报财产,有的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财产,有的像本案中的被执行人一样拒绝申报财产,等待他们的都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2017年7月1日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法官提示】因小失大很可怕!挑战法律权威?拘留措施等着你!
1000余元看着少,执行法官风里雨里找你要!今天早上,被执行人张某某因为拒不偿还同村安某某的1000余元借款,被我院执行法官采取拘留措施。张某某与安某某系同村村民,2011年之前,张某某向安奎章借款211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张某某尚欠安某某借款5720元,安某某多次催要未果后,2017年10月23日诉至本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尚有1000元余元未偿还。2018年5月8日,安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张某某从事桶装水送水工作,并出租部分房屋收取租金,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故本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张某某被拘留后,当场履行义务,随即法院对其解除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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