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企业保驾护航”!A公司代理人将上述锦旗送到了我院,并激动的表示:“太感谢你们了!法院要是没帮我们执行回来这些钱,我们可真不知道如何向跟我们干活的农民工兄弟交待了,这可大部分都是他们的血汗钱啊!”
这一幕发生在我院执行局。原来,A公司与B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B公司欠付A公司1600余万元。A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B公司偿还A公司工程款及利息等各项费用共计1600余万元。判决后,B公司仍未付款,A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B公司发起了线上查控,并依程序向被执行人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等,随即联系了申请执行人A公司询问情况。
“这笔钱虽然是B公司欠我们的工程款,但其实大部分是公司计划发给农民工的工钱。”接到承办法官电话的A公司代理人此时正心急如焚,因为前段时间工人们已经闹了一次了,她是跟朋友借了点钱先垫付了一部分,这才暂时安抚了工人们的情绪。但是拖不了太久,希望法院尽快帮其执行。
工程款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的工资给付,关系到农民工兄弟的权益保护,快速执行刻不容缓。执行团队立即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扣划了B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1600余万元,并火速通知A公司前来办理领款手续。短短6天,一起标的额160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到位,维护了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院执行干警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落实,对接需求,从群众最期待的事做起,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不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民生稳了,营商环境向好,社会才能良性发展。“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企业保驾护航”,锦旗上的十四个字,正是我院执行干警严格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好回馈。(据执行局报送信息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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