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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9日

  ――2017年3月22日在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向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07261件,审执结199965件,标的额536.5亿元,分别比前五年增长22.9%、18.5%和219.3%。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2212件,审执结21484件,标的额255.4亿元,分别增长31.4%、27.5%和246.6%。

  一、公正司法、履职担当,着力服务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

  建立适应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服务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服务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制定实施意见,在六大重点区域设立六处人民法庭,依法化解涉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的矛盾纠纷1300余件。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连续五年每年联系走访调研100家企业和100个项目,了解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咨询,共审判执行涉及相关企业的各类案件14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27亿元。服务全域旅游发展,设立六处旅游巡回法庭,及时有效解决旅游纠纷。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城市建设,采取21条措施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制定意见服务自贸区合作示范区建设,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服务海陆一体平安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466件,判处15709人,分别上升44.6%和19.3%,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360人,占生效判决的9.3%。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2758件3552人,审结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847件3969人,判处“2682”特大杀人劫船案主犯刘贵夺等死刑。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403件545人,判处贩卖运输毒品40余公斤的主犯张小义等死刑。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斗争,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7件87人,判处毕福乾等首要分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7件77人,为78000名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925万元。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247件357人,其中原为厅级干部的1人、县处级干部的14人。严格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774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假释、调减减刑幅度的199件。特别是严格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对原为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一律报请上级法院审查备案。

  (三)服务转方式调结构。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倡导诚实守信,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50598件,标的额287.4亿元,分别上升27.7%和262.6%。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审结涉房地产开发、销售等案件5521件,依法推动三进船业等29家企业重整成功、110家“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为去产能、去库存提供法律支持。积极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妥善审理信贷、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19019件,标的额94.8亿元,并针对金融借款、小额贷款、民间借贷等纠纷高发情况,有针对性提出防范化解风险建议,规范和引导金融资本健康运行。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专利侵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447件。积极服务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涉港澳、涉台案件133件,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服务法治威海建设。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659件,审结1593件,分别下降12.6%和15.9%。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44件,占9%,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合法等269件,占16.9%,同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628件,裁定准予执行1597件,监督、支持了依法行政;经协调,和解撤诉730件,占45.8%,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36.5%;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件,决定赔偿4件44.5万元。维护正常诉讼秩序,2015年以来先后对虚假诉讼和作伪证的28人罚款54.3万元。规范信访秩序,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4人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二、回应关切、精准服务,着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坚持从人民群众最需要、最期盼的问题入手,精准施策发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一)完善诉讼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推行法院机关和法庭立案“双轨制”,方便当事人就近办理立案手续。建设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查询咨询、立案信访、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缩短了程序性事项办理时间。建设信息化便民平台,方便当事人通过网络和移动终端查询案件流程、裁判文书、法律法规等信息,方便律师网上办理登记立案、提交材料、接收文书等业务。畅通申诉信访渠道,推进网上申诉信访和视频接访,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共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744件,决定再审72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1421人773.4万元,司法救助475人799万元。

  (二)有效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领社会风尚,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5298件,同比上升20.8%。坚持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妥善审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案件26602件,并制定《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积极预防处置家庭暴力。坚持统一赔偿标准,妥善审理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侵权案件16336件,平等保护了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坚持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妥善审理租赁、物业等案件7887件,维护了群众生活秩序。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5066件,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

  (三)全力解决执行难,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坚持维护法制尊严、促进社会诚信,着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等问题,共执结各类案件52300件,标的额159.9亿元,分别上升3.9%和174.8%。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初步形成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建立执行指挥中心,率先在全省开通不动产“点对点”、“点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连接最高法院“总对总”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证券交易、不动产等信息的网络查询,压缩了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空间。推进失信联动惩戒,通过最高法院网站、信用威海网站以及微信等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587个,并通报民航、铁路、银行、出入境管理等部门,涉及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通报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出入境、高消费和融资信贷、任职准入等,“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基本形成,有2033人慑于法律威严自动履行了义务。突出执行强制,对625人实施司法拘留和罚款;与检察、公安部门联合持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依法追究了35人的刑事责任。开展专项清理活动,有支付条件的执行款物全部支付完毕,涉党政机关的152件案件已经全部执结。

  (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使纠纷及时化解。认真实施《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各区市法院和人民法庭全部建成诉调对接中心或对接站,支持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派员入驻,在相关部门设立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处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金融保险等多发性纠纷,形成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委托调解”的分层解纷模式。2016年,共诉前调解纠纷1858件,司法确认328件,委托委派调解1039件,一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积极应对案件持续增长,深化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简单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1.2%。

  三、创新发展、破障清淤,着力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狠抓改革措施的整体推进和精准落地,努力破除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障碍。

  (一)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严格落实最高法院改革要求,2015年5月1日起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当场立案登记率达到98%,实现了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效解决了“立案难”问题。

  (二)扎实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严格法官入额条件和程序,经过考试、考核、考察及遴选委员会遴选,按照中央政法编制35%的比例,全市共遴选出252名首批员额法官,并明确要求入额法官必须书面承诺每年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坚持优质资源向审判一线倾斜,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2016年院庭长办案数占全部结案的33%。健全审判权运行模式,建立52个由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赋予审判长、独任法官裁判文书签发权;同时,完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规范院庭长的管理职责,严格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条件,并建立专业法官会议,为合议庭及独任法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诊把脉”、提供咨询和参考意见,初步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审级监督,共审结二审、再审案件12597件,其中依法改判853件、发回重审449件,确保了审判质量。

  (三)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推动侦查起诉环节严格按照裁判标准收集、固定证据。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和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五年来,依法宣告无罪6人,裁定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案件30件,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四)深化司法公开。坚持主动、依法、全面和实质公开,2014年,在实现法院全面开放的同时,建设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主动通过网络、短信等多种渠道向当事人推送案件信息,实现从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到评估拍卖向当事人的全程公开。三年以来,共庭审同步录音录像16000余件次,互联网直播庭审37件次,公布生效裁判文书92864份。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人民陪审员达到889人,参审率达到70%。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微博、微信和政务网站建设,向社会及时准确地发布司法信息14000余条。

  四、严抓严管、筑牢根基,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从严治院不懈怠,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一)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了法院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向、同拍同步。

  (二)积极推动纪律作风持续从严。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及差旅费管理等制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治理“庸懒散”专项活动,制定管理规定23个,规范立案流程、财产保全、庭审和裁判文书制作,整治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严肃工作纪律,司法行为更加严谨、规范、文明。坚持纪在法前,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和明察暗访200余次,先后对违纪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13名基层法院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坚决守住廉洁司法底线。建立教育、监督、制度约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连年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定期进行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做到了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制定“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与公务无关的财务关系和其他不正当关系”等规定,切断影响公正审判的利益链。设立违法违纪举报中心,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17万余份,从社会各界聘请193名执法执纪监督员,法院内部任命108名廉政监察员,构筑起确保廉洁用权的防火墙,实现了监督全天候、全覆盖。

  (四)不断提升司法履职能力。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邀请专家23人次来院、选派法官1200余人次到党校、法官学院,培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解新制定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现代科学技术,及时更新法官知识;解答审判实务疑难问题,提高法官适用法律能力。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坚持以老带新,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推动司法经验的传承;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选、典型案例评析,提高青年法官驾驭庭审、裁判说理的能力;选派46名青年法官到基层一线任职锻炼“接地气”,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2016年,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11.6件,位于全省前列。

  各位代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联络工作,定期向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工作并邀请视察法院、观摩庭审等,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和来信33件次,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已成为法院改进不足、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过去的五年中,全市法院收案数量由2012年的35051件增长到2016年的54996件,上升56.9%。面对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纠纷类型日益多元的严峻现实,全市法院经受住了各种考验和挑战,法院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服务重点区域开发建设、诉讼诚信建设、破产重整、解决执行难等工作先后83次被省、市和上级法院领导批示肯定,有60个集体、8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社会认可度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这些成绩,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的司法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全市法院工作,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谋篇布局;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及时改正不足;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工作举措;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回顾过去,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司法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官司法能力不够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得还不够及时;司法改革综合配套措施不健全,审判权运行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法院工作压力日益增大,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司法权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干警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甚至违纪违法,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有力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民法院。

  一是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找准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强化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二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责任担当,更加自觉地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之中,服务和保障市委重大战略实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各类纠纷,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推进平安威海、法治威海建设。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探索符合审判规律、简便易行的矛盾化解方式。拓展司法公开平台,加大公开广度和深度,增强公开效果。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联动化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四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坚持以审判需求为导向,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以信息化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

  各位代表,面对发展的新形势、改革的新任务和社会的新期待,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决议,践行新理念,贯彻总基调,争当排头兵,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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