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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29日

  2016年1月19日在威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向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行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6262件,审执结44888件,结案标的额153亿元,分别上升25.4%、25.1%和60.7%。其中,中院新收案件4769件,审执结4920件(含旧存),结案标的额85.4亿元,分别上升17.3%、33.4%和28.9%。

  一、强化中心意识,全力服务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准确把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作为、尽职履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进海陆一体平安建设。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34件,判处3255人,分别下降2.3%和4.7%,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249人,占生效判决人数的7.9%。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536件668人,审理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542件739人。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斗争,一审判处曹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5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十九年不等。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理涉毒犯罪案件156件187人,一审判处贩卖运输毒品2000克的罪犯廖汝锋、徐红君死刑。积极服务“双安”城市创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审理14件22人,一审判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王士军无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万元。依法严厉打击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对36件49人予以严惩,其中原为县处级干部的1人,另有7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民事审判明确社会行为规则、衡量社会价值判断、解决社会矛盾纷争的引领作用,积极倡导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价值理念,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3959件,标的额27.6亿元,分别上升12.4%和172.6%。注重促进情感融合、维护家庭和睦,妥善处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案件5533件;注重统一赔偿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妥善处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等案件2959件;注重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护企业生存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275件。注重调判结合、疏导化解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了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案件调撤率达到66.9%,促成140户业主与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消除了积怨,避免了更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三)依法服务经济建设,助推平稳较快发展。准确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妥善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商事案件11770件,标的额73.9亿元,分别上升30.4%和28.5%。全力服务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提出了强化法治思维、拓展国际视野、尊重市场规律等24条意见,为示范区各项改革创新与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提供积极的司法保障。全力服务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坚持“少破产清算、多兼并重组”,积极运用破产重整等司法手段,帮助陷于困境的企业恢复生产、渡过难关,涉资23亿元、职工近3000人的威海三进船业、涉资9000万元的威海人生药业等3家企业重整成功,盘活了企业,妥善安置了职工,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共审结信贷、保险等金融案件4127件,标的额27.7亿元,其中民间借贷案件1982件、标的额6.3亿元,并针对金融借款、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以及民间借贷三类案件高发的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提出防范化解金融运行隐患、优化全市金融环境的对策建议。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审结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49件,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保障了企业自主创新发展。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威海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83件,下降5.7%。其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82件,占29%;判决行政机关败诉35件,占12.4%;经法院协调原告自愿撤诉73件,占25.8%,监督支持了依法行政,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积极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联合相关部门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座谈会,对3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新法培训,定期分析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5月1日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8人次,发挥了行政审判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审结赔偿案件5件,决定赔偿2件,赔偿金额36.6万元,发挥了国家赔偿的权利救济功能。

  二、强化公正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努力做到严格执法、科学管理、创新服务,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尊重和保障人权,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对1件自诉案件、3件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对1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3039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36件。依法制裁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出台了依法打击虚假诉讼和伪证行为的专门意见,对8名妨害诉讼的当事人制裁罚款15.6万元。

  (二)坚持科学管理,提升审判质效。以信息化思维重构审判管理,对审判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动态监控。大力开展清理未结案件专项活动,对长期未结案件落实到人、限期结案,并定期摸排通报督办,解决了一批积压案件。着力解决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增长问题,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推行类案专审、要案精审、简案快审等,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75.5%,位居全省前列;建立案件质效月通报、季点评制度,督导提高办案质效,案件结收比达到97%,未结案件数量已压缩至合理可控范围。

  (三)坚持执行威慑,破解执行难题。大力营造法律必须遵守、义务必须履行的氛围,共执结各类案件12261件,标的额46亿元,分别增长43.6%和92.4%。强化财产查控,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对接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平台,实现了对被执行人在全国20家主要商业银行3000多个网点财产的网上查控。强化失信曝光,在最高法院网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861例,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曝光131名“老赖”的个人照片、法定代表人姓名及企业住所地等信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强化失信联动惩戒,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者,一律限制出境,一律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办理贷款、进行高消费等。强化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行为的打击力度,决定限制出境48人次、拘留230人、罚款50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2人,慑于法律的强制力,其中100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四)坚持诉讼便民,满足多元诉求。按照“标准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流程统一”要求,推进全市法院和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推行双轨制立案,当事人可就近到法庭或院机关立案。推广二维码诉讼服务,当事人可通过扫描印制在法律文书上的二维码查询案件的立案、开庭、法官、裁判文书等信息。建立“社会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室”,与庭前调解、司法确认、专业巡回法庭等相衔接,拓宽了群众解决纠纷的渠道。开通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增设检察官工作室与律师工作室,为律师、检察官提供了诉讼便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277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41.5万元,为116名特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50.7万元。

  三、强化创新意识,着力解决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坚持聚焦问题、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司法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一)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当场登记立案。自5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共接收立案材料24043件,当场登记立案23870件,当场立案登记率达到99.3%,实现了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根本上解决了“立案难”问题。

  (二)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强化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中院试点建立“3+2+1”、各基层法院推行“1+1+N”审判团队,赋予审判长、独任法官法律文书签发权,压缩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全市法院审委会研究案件比重降至0.61%,下降0.27个百分点,初步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院庭长带头办案,院庭长共办理案件13211件,占结案总数的29.4%。在尊重独任法官与合议庭独立审判的同时,继续规范并发挥院庭长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审核监督作用,确保案件的审判质效。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等改革。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加强微博、微信和政务网站“两微一网”建设,全年共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7153篇,在省法院网站直播庭审12次,扩大了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加强对陪审员的培训、管理和使用,全市法院陪审员参审率达到83.1%,环翠区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改革试点单位。深化减刑假释改革,严格审查程序,审结的781件案件中,裁定不予减刑假释、准许撤回或依法退回37件,调整减刑幅度49件,并在全省首家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的全程录音录像。深化涉诉信访改革,开通远程视频接访和网上接访系统,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依法打击非法闹访行为,引导申诉信访问题法治化解决。

  (四)积极做好改革引导工作。引导广大干警正确理解改革、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最大限度地凝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特别是针对即将进行的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积极开展摸底调研,摸清干警思想状况、人财物底数以及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可能无法进入员额的法官,一对一做好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四、强化忠诚意识,致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坚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深入整治“不严不实”问题,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相统一。高度重视中央、省市委政策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确保把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中央、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在法院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和表率作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增强干警对“纪在法前”重要性及精神实质的理解,引导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实施意见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法官专业化水平。认真落实市委“大兴学习之风,提高能力水平”的要求,重视青年法官群众工作能力培养,继续选派青年法官到基层一线任职锻炼,增进群众感情,积累社会经验。重视审判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多次邀请上级法院审判专家来院授课,并先后选派349名法官到国家和省法官学院学习,确保了新法及司法解释的正确适用。重视司法技能培养,大力开展法官教法官、庭审观摩、文书与案例评比等业务交流与竞赛活动,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和裁判说理能力。

  (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高法官廉洁执法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用力抓好“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工作。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着力整治消极执行和拖延执行问题;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制作,着力解决司法行为失范与工作瑕疵问题。认真开展司法廉洁教育,从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6次组织明察暗访,先后对4名因违纪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基层干警进行了通报。

  2015年,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专题报告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并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以改进;专项研究2014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吸纳并进行了回复。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定期通报工作、寄送刊物,主动邀请视察、观摩庭审、担任特邀监督员,并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借智借力改进法院工作。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审结抗诉案件13件,改判和发回重审4件,共同维护了司法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关于涉民生执行、毒品犯罪、知识产权审判等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全市法院充满挑战的一年、负重前行的一年。受全国、全省面上经济下行压力及立案登记制实施的影响,各种矛盾纠纷大量涌入法院;司法改革全面推进,冲击了部分法官的思想。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审判执行工作空前增大的压力,全市法院精诚团结、攻坚克难,广大干警奋力拼搏、无私奉献,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审判执行任务,法院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立案登记、涉外商事、减刑假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省法院推广,先后有9个集体、1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各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级各部门也对法院工作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关心、爱护、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将面临案件数量激增、审判任务异常繁重、司法体制改革一体推进的新形势,法官队伍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案多人少的矛盾在法院转型期间将更加突出,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基层基础工作尚有薄弱环节,审判法庭及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诉讼需求,等等。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凝神聚力抓好执法办案,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成效,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谋划法院工作,自觉融于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加强和完善司法应对,努力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任务的实现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气象,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官队伍。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转化工作,重点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严明廉政纪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并狠抓贯彻落实。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杜绝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三是在司法改革上要有新作为,确保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在市委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四项改革,把握节奏、踏好步子,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在党的领导下的方向始终不偏,确保人民法院维护人民权益的目标始终不变,确保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的力度始终不减。

  四是在基层基础建设上要有新提升,努力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坚持重心下移,加大基层建设投入力度,做好审判法庭建设及诉讼服务中心和站点建设改造工作。鼓励基层创新,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不断提升基层的司法水平。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创新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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