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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09日

  2015年2月5日在威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向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立足司法职能,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4年,全市法院坚持胸怀大局、依法履职,保障和促进了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共受理各类案件36893件,办结35896件,标的额95.2亿元,分别增长8.3%、10.8%和94.9%。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4065件,办结3688件,标的额66.2亿元,分别增长6.7%、2.1%和141.2%。

  (一)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服务重点工作开展。围绕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和产业强市、工业带动战略,研究制定了保障和服务东部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方案,通过设立巡回法庭驻地审判、提出司法建议等措施,预防了大量矛盾隐患,解决了开发建设进程中的242件纠纷。深化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活动,加大涉诉纠纷办理力度,审判执行案件395件,标的额14.3亿元。深入宣传《选举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妥善处理相关涉农纠纷,依法严厉惩处王向阳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等案件,保障了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9026件,标的额57.5亿元,分别增长6.7%和109.9%。其中,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案件2814件,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借款、民间借贷等金融案件3199件,规范和引导了金融资本健康运行;审结建设工程、房地产等案件1265件,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妥善审理爱威制药等9家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促进了企业优胜劣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8件,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3件,促进了对外经贸发展。工作中,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对小额贷款公司涉诉纠纷、信用卡办理漏洞与风险等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提出改进工作、预防化解金融风险的司法建议;制定了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保障权利与规范经营发展并重等21条措施。

  (三)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海陆一体平安建设。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97件,判处罪犯3151人,分别上升21%和19%,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246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576件,判处773人;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826件,判处826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25件,判处571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涉毒犯罪案件66件,判处100人,贩卖毒品犯罪团伙主犯黄洪顺、陈坚尉等3人分别被一审判处死刑。依法严惩贪污贿赂与渎职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59件,判处74人,其中原为县处级干部的4人,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周艳斌、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经济发展局局长商永明分别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和六年。结合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醉酒驾驶等案件大幅上升现象及时提出预警;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诉讼和帮教机制,细化缓刑执行与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推动了特殊人群的改造回归。

  (四)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促进民生权益保障。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2424件,标的额10.1亿元,分别增长8.1%和47.1%。其中,审结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案件4414件,保障了群众切身利益;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案件5317件,促进了家庭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74.2%,从根源上化解了矛盾纠纷。市中级法院一次性调解解决121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社会反响良好。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依法对59人予以严惩,保障了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涉及劳动报酬、赡养抚养费等案件288件,到位标的额883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162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137.8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发挥规范和引领作用,推动法治威海建设。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00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其中判决维持、确认行政行为合法60件,驳回行政相对人诉讼请求13件;判决撤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履行法定职责47件,既监督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工作,经协调结案的占全部案件的52%,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败诉案件评析、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依法行政。深化涉诉信访改革,共导入法律程序信访事项430件,化解、上报终结或导入申诉再审程序信访积案189件,引导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先后65次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对12000余人进行法律培训;与报业集团合办“法案聚焦”、“阳光司法”等专栏,选取涉及工伤、网购、网络诈骗等65个群众关注或新类型案件以案释法,引导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2014年,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在加强审判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同时,以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等改革倒逼司法公正,促进了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升。

  (一)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及主审法官的职责权限,减少提请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数量,还权于合议庭与主审法官。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发挥庭审功能,强化证据审查,依法宣告3名被告人无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规定,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理程序,严格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建成狱内减刑假释法庭,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746件,其中裁定不予假释、缩短报请减刑幅度案件45件,确保了刑罚执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强化审判管理。加强质量管理,完善了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对庭审、裁判文书制作、卷宗质量等情况实行综合考评;强化了二审、再审监督指导功能,审结二审、再审案件2054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165件。加强效率管理,明确各节点的办案时限,严格结案审查和审限扣除、中止、延长审核,依托信息化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实时动态监控,提高了审判效率。加强未结案件管理,专项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制作清单、逐案督办,共清理长期未结案件193件。

  (三)推进司法公开。完成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通过政务网站、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途径实时向当事人公开案件进程,主动向社会发布立案、庭审、裁判、执行、评估拍卖等信息,把审判执行活动完全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2014年,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7088份,通过省法院网络平台直播案件10件。同时,实现了法院开放的常态化,社会公众可以随时旁听庭审和参观。

  (四)扩大司法民主。新选任人民陪审员339名,并进行了审判业务培训。目前全市陪审员数量达到431名,更具广泛性、代表性和专业性,实现了质与量的双“倍增”。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就单独列支陪审员经费提出要求,落实了经费保障。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551件,充分发挥了陪审员的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和宣传员作用。

  (五)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负责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判执行质效等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逐项落实整改意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全市法院先后23次主动通报工作情况,邀请参加视察、旁听庭审263人次,认真办理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不断改进各项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4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4件,共同维护了司法公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设立了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公开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向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500多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践行司法为民,着力维护群众权益

  2014年,全市法院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治理活动,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

  (一)畅通诉讼渠道。重点规范立案、信访、派出法庭等窗口单位,中院改造了立案信访大厅,各基层法院加快了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拓展了“一站式”服务功能。制定改进立案工作作风的意见,推出十条行为语言规范,推行首问首接负责、立案送达保全限时办结等措施,80%的案件能在半小时内完成立案手续。变当事人跑腿为法院内部流转,偏远乡镇的当事人可就近到法庭递交材料,方便了群众立案。及时提供法律帮助,为346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73.4万元,保证了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二)破解执行难题。加大胜诉权益实现力度,共执结各类案件8541件,标的额23.9亿元,分别增长20.6%和98.6%。加强执行联动,与全省34家银行实现了“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解决了银行存款查找难问题。多措并举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赖账者,在最高法院“黑名单”库、本地媒体以及广场电子屏、社区公示栏等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88人次,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242人次,限制出境33人次,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9人,营造了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优化法庭布局,增设了3处人民法庭,形成了由21处人民法庭、14处巡回法庭和35处服务站点组成的便民网络。充实法庭人员,法庭干警平均达到7人以上,其中法官3人以上,法庭力量进一步增强。制定加强和规范人民法庭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法庭职能,规范了法庭管理。推行法院和法庭立案“双轨制”,5处法庭实现了远程立案,10处法庭实现了电子签章;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到村落、社区等审理案件824件,减轻了基层群众诉累。全市人民法庭共办理各类案件9418件,占基层法院结案总数的29.2%。

  四、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建设过硬队伍

  2014年,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理念,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和从严监督。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制定党建工作长期规划、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严格党内生活制度,从严从实落实领导责任,市中级法院制定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了党组自身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打牢了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及时请示汇报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突出强化了司法技能、新法实施、媒体应对等培训,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培训251人次。加强办案经验交流,建立全市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选拔27名理论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作为教员,组织了9场“法官教法官”讲座。加强岗位练兵,开展了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选、典型案例评析等活动,着重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裁判说理等能力。选拔10名青年法官到基层挂职锻炼,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

  (三)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围绕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逐条整改落实,市中级法院党组完成整改事项23个,修订新建制度17项,初步形成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及差旅费管理等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引导干警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大力推行“四心工作法”,要求干警做到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规范庭审活动与着装仪表,严肃会议纪律和工作考勤,大力整顿失范行为、治理“庸懒散”,进一步改进了司法作风。

  (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主体责任,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逐级签订责任状并开展廉政谈话;市中级法院先后4次开展审务督察并对2个基层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制约。坚持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逐案剖析近几年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以案明纪、以案为训、以案示警。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的交往,强化当事人监督,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定期开展案件回访,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不断挤压“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生存空间。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先后有15个集体、1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执行局分别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一年来,市领导先后16次对法院工作予以批示肯定,各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级各部门也对法院工作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损害了当事人利益和司法公信力;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能完全得到满足;少数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人情案、关系案现象还没有彻底杜绝;法官断层、人才流失严重,案多人少的矛盾还十分突出;基础建设比较滞后,中院的审判设施以及全市法院的信息化水平与先进法院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等等。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克服。

  2015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全新的进取姿态和昂扬的精神风貌,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有力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一是围绕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司法职能作用落到实处。把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全委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科学立法,努力促进严格执法,大力加强公正司法,着力推动全民守法。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找准新常态下人民法院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围绕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将司法管理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制度的健全完善与体系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狠抓制度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整治“六难三案”的力度,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强化主体责任,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纪律的约束力。

  三是围绕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将司法改革部署落到实处。恪守法治原则,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严格司法,努力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化司法改革,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同时,以扎实的思想、工作准备迎接审判管理体制和审判运行机制改革。突出法官核心地位,强化审判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四是围绕提高司法保障能力,将基层基础建设落到实处。坚持重心下移,加大人民法庭建设力度,加强对基层的监督指导。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队伍职业素养,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加快建设信息集控中心,全面优化升级审判管理系统,提升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为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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