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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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17日 | ||
――2012年4月16日在威海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段大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在省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按照市十五届人大的各项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四年来,共受理案件141141件,办结140894件,标的额135亿元,与上一个四年相比,分别增长43.8%、38.9%和31.6%。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14344件,办结14284件,标的额5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2.8%、62.9%和58.3%。 一、立足服务大局,积极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司法工作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一是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注重超前服务,密切关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了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意见,提高了服务的针对性。注重调查研究,提出了防范外资非正常撤离等司法建议300多条,为有关部门提供了有益参考。注重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妥善处理破产案件111件,盘活资产3.8亿元,促进了企业的优胜劣汰。注重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妥善处理知识产权案件269件,促进了创新型城市建设。审结的广州合生元商标专用权纠纷案被评为山东省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二是主动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发挥裁判导向作用,依法支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经济活动,共审结商事案件28011件,标的额46.6亿元,与上一个四年相比,分别增长71.3%和34.1%。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活动,通过走访重点企业、召开联席会议等,及时为企业解决了一批法律难题。积极服务骨干企业发展,帮助某公司解决了427张汇票丢失问题,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积极服务金融企业发展,与市人民银行建立了金融司法协作机制,妥善处理金融案件7754件。 三是主动为重点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强化“依法审判、和谐执行”理念,审结了2400余件“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产生的房屋买卖、析产继承、拆迁补偿等案件,和谐拆迁3000多户,保障了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建立重点工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在15日内审结了与世昌大道、青岛南路改造有关的29起案件,保障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全力服务农村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法律宣传、现场指导、妥善处理涉农案件等,保障了农村换届选举的依法进行。 二、积极创新司法方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努力以和谐司法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促进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始终把调解作为首要结案方式,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每一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弥合关系、消除积怨。全市法院66.9%的民事案件,47.2%的行政案件,64.5%的轻微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通过调解或者和解结案。积极开展诉讼引导、辨法析理等工作,努力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和不满,服判息诉率一审后达到91.1%,二审、再审后达到99.9%。认真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及时纠正办案中的不足和瑕疵,共处理来信来访3128件(次),解决重信重访和进京上访案件600余件,化解上访老户150余名。 二是积极开展司法前移,深入推进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坚持矛盾前端化解理念,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建立司法确认机制,依法支持其他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将大量纠纷解决在诉前。2011年,进入诉讼的民事案件比上一年度减少7.4%。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积极参与“村事镇议”、“大走访”等活动,共排查化解各类纠纷10700余件。 三是坚持宽严相济,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有效减少社会对抗。按照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的总要求,共审结刑事案件7280件,判处犯罪分子9653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1751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判处荣成、文登灭门案等严重暴力犯罪分子死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腐败,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40件,判决有罪236人,促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对犯罪轻微、认罪悔罪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从宽处理。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罪犯重新犯罪率同比降低14.7%。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全市法院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保障民权民生的措施,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一是着力维护民生权益。坚持民生权益保障原则,既认真审理各类大案要案,又高度重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纠纷、小案件的处理,共审结民事案件58725件,标的额42.9亿元,与上一个四年相比,分别增长56.6%和37.5%。其中处理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7506件,劳动争议案件4238件,依法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982件,同比增长95.1%。其中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133件,既有力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着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合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共执结案件41688件,标的额44.5亿元,与上一个四年相比,分别增长22.9%和18.3%。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采取公告督促、悬赏举报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有效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等问题。切实加大对拒不执行者的制裁力度,公布失信信息2116次,作出拘留罚款决定2383人(次),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36个,对9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2011年,实际执行率达到88.7%,比上一年度提高19.8%。 三是着力健全便民利民机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咨询解答、诉前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大厅,满足了当事人的多元化诉讼需求。在交通不便的乡镇、街道等地方和单位设立23处巡回法庭和56处便民联系点,对老弱病残或确实不方便到庭的当事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审理,共巡回审判2600多次,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立特困信访人、执行申请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为183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落实救助金209.4万元,帮助他们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232.9万元,使他们享有平等的诉讼机会。帮扶困难群众3000余人(次),捐赠和扶持资金418.8万元,将党的关怀和司法的温暖切切实实传递到群众心中。 四、坚守司法公正生命线,大力推进审判管理规范化 全市法院始终把严格公正司法作为价值追求,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 一是严格规范权力。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量刑程序,完善量刑方法,实现量刑公正。严格减刑假释办理标准和程序,使减刑、假释更为公正。规范非监禁刑的法律适用,对12名罪犯适用了禁止令。规范评估拍卖程序,实行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并随机摇号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强化庭审行为监督,建成15个数字化法庭,实现了庭审声像同步传输、存储和在线监督。严格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追究等制度,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明显降低。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法院工作情况,向代表委员发送工作情况通报、年度报告等5600余份,走访代表委员260余人(次),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和意见264件。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审结抗诉案件144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32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民意信箱、举报电话和开展“法庭开放周”等活动,了解民意、汲取民智,不断改进法院工作。扩大陪审范围,全市29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9135件,与上一个四年相比,陪审率上升18.7%。 三是强化审判管理。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建立统一立案、统一排期、审限警示等制度,并将委托鉴定、案件内部移转、裁判文书签发等节点纳入流程管理,缩短了案件周转时间。加强均衡结案管理,根据案件数量的变化规律,合理确定每位法官的月度、季度结案比例,促进了办案质效的良性循环。成立高区和经区法院,调整5处基层法庭布局,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将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机关党建活动,以先进的文化引领干警的思想行动,营造了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年来,全市法院有210个集体和42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和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推行全员定期集中培训制度,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0多期,培训干警3128人(次)。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和培训方式,推广法官教学、现场教学和案例教学,提高了法官的知识层次和司法技能。坚持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增强了法官解决实际问题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22名法官分别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和“零错案、零上访、零投诉”优秀法官。 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市中级法院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积极推行审判公开、法官任职回避等措施,有效减少了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的发生。同时,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关于上级法院指导下级法院业务工作的规定,把指导基层法院办案与指导基层法院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单位和优秀法官。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法官队伍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单位极少数干警甚至是领导干部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形象。我们痛定思痛,亡羊补牢,积极整改,扎实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建立了廉政风险评估、司法巡查、政务检查和审务督察四位一体的防控体系,加强了对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在法院外部聘请了373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内部任命了89名兼职廉政监察员,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日常的监督管理之中。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四个一律”的规定,认真执行法官与律师单方退出机制,有3名法官因为配偶从事律师职业而退出审判岗位。 各位代表,四年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坚强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市人大代表和全市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关心、爱护、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社会矛盾凸显、各类案件大幅上升的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法院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法官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司法能力还不够高,某些案件还没有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司法为民的措施还不够完善,某些方面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的法官思想还不够解放,改革创新和争创一流的意识还不够强,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的单位和部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业务建设、轻队伍建设的倾向。对这些问题,全市法院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加以解决,也希望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今后能够更多地关注、支持和监督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今年年初市中级法院领导班子调整后,新一届班子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委关于法院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市法院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对今后工作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确定今后五年,全市法院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地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大力气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下大力气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以全新的姿态和昂扬的精神风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努力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各位代表,千里之行,始于足下。2012年,是我们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的起步之年。我们的初步安排是,确立一个目标,推进六项重点工作,落实五项保障措施,努力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确立一个目标,就是努力创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 把全市法院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司法为民、公平正义、团结统一、廉洁司法、创先争优的先进集体,努力在审判案件优质率、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人民群众满意率等方面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就是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重公正、强基础、抓队伍 促发展,就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重点是:落实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积极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保稳定,就是坚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新突破。重点是:加强刑事审判,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调解工作,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惠民生,就是坚持司法为民、惠利民生,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有新成效。重点是: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培养为民情怀和亲民作风。妥处民生案件,解决执行难题,切实维护民生权益。落实便民措施,增强司法为民效果。落实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重公正,就是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上有新举措。重点是:强化严格执法意识,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抓好岗位培训,增强法官把握大局、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强基础,就是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在基层基础建设上有新进展。重点是: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和应用,提高办案现代化水平。恢复、新建部分法庭,满足群众诉讼需求。加强监督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 抓队伍,就是坚持强化教育、从严治院,在队伍建设上有新形象。重点是: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力培育宣传典型,创树威海法院品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陶冶法官情操。抓好司法廉政建设,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落实五项保障措施,就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考核导向、严格内部管理、优化工作环境、深入解放思想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就是加强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考核导向,就是实行“三个落实、三个公开”:即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责任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考核内容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公开。严格内部管理,就是理顺审判一线权责,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理顺服务二线权责,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优化工作环境,就是自觉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做好法院工作。深入解放思想,就是提升境界,高点定位,创先争优,努力实现整体工作上水平,单项工作争一流。 各位代表,刚刚闭幕的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正在举行的市人大、市政协两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在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的进程中,全市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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