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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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18日 | ||
2013年1月9日在威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段大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确立一个目标,推进六项重点工作,落实五项保障措施”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五个强化”上: 一、强化大局意识,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把为大局服务作为法院的首要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全局,找准定位,强化责任,发挥职能,主动服务,创优环境,坚定不移地为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服务全市大局。市十四次党代会召开后,我们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上来。针对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总任务,制定了《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提出40条具体措施,由市委转发全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的战略部署,制定了《为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推动了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的发展。 (二)优化金融环境。金融在经济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针对我市金融案件数量多、涉案数额大的情况,制定了《加强和规范金融审判工作 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12条审判措施,审结金融案件3163件,标的额9亿元,关联金额30余亿元,维护了金融安全。同时形成关于金融纠纷等的调研报告,提出18条对策和建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有关部门,推动了金融领域规范发展。 (三)助力企业发展。企业是富民强市的根基。针对部分企业受国际国内大环境影响经营困难的情况,推行了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党组成员带队走访了100个重点企业和100个重点项目,共提供法律咨询535人次,解决涉法案件62件,为10余家企业执行到位款项3560万元,为20余家企业完善了管理措施,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受到市委、省法院主要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二、强化公正司法,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院的崇高使命,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办案,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全年共结案35438件,标的额4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8%和24%。其中市中级法院结案3821件,标的额2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9%和16.7%。2012年,市和省法院领导批示表扬26件次、群众来信表扬38件次。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2457件,判处犯罪分子3098人。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联动机制,形成了对未成年人的立体保护。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自诉案件和解工作,促了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审结民事案件14444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2.7%。强化对驰名商标、自主创新品牌的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47件,促进了创新型城市建设。 (三)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坚持促进发展原则,审结商事案件9284件。其中审结破产案件20件,盘活资产1.7亿元,促进了企业优胜劣汰。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6件,维护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了投资发展环境。 (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审结行政案件425件。加大行政案件和解力度,统筹兼顾权益保障与监督支持。培训有关部门执法人员750余人次,推动了依法行政。 (五)加强执行工作。坚持权益兑现原则,执结案件7674件。依法惩治规避执行行为,作出拘留、罚款决定327人次。开展清理公权力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判专项活动,执结相关案件36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六)加强大要案审判工作。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要案,我们高度重视,依法处理了侵犯蓝星公司商业秘密案、封心永诈骗及范昆职务侵占案、托罗西服执行案、联桥公司解除合同案等30余起大要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2亿元,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当事人多次致信给各级领导表示感谢。 三、强化规范司法,下大气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从最容易出事、最容易误事、最容易引起负面反响、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节点入手,按照“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的要求,制定了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管理四个文件,规范了领导的监督管理指导权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通过规范司法,执法办案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进一步公开透明,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提升。去年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并审议了我院司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一)规范立案行为。《加强立案管理的若干规定》共十六条。主要规定了立案合议、保全归口管理等制度,强化合议庭、庭长和分管院长的审核职责,保全由立案庭统一管理,解决了个人决定、随意立案、多头保全等问题。全市法院立案、保全案件,未出现一起因审查不当引发的不稳定事件。 (二)规范审判行为。《加强审判管理的若干规定》共二十九条。主要明确了院长、副院长、庭长等的审判管理权责,规范了审委会议事规则,规定了大要案报告、判后释明、调解优先、法律文书审签和公开上网等制度,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三)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管理的若干规定》共二十六条。主要规定对财产查控、处置、发放等环节分段执行,对执行措施等重点事项实行合议,对久拖不执和执行不当案件换人执行,确保了执行权的规范行使,全市法院没有发生执法乱、滥执法的问题。 (四)规范信访行为。《加强信访管理的若干规定》共十二条。主要明确了“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人人有责”的基本原则,努力通过诉讼调解、判后释明、审判监督等工作解决信访问题。共处理来信来访809人次,全部化解了上级交办的进京访案件,圆满完成了十八大等重大活动维稳任务。 四、强化基层基础,提高法院工作整体水平 坚持把基层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基,按照“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方针,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完善“劲往基层使、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机制,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 (一)加强科技法庭建设。为满足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高效的需求,筹资900余万元在全市法院新建和改造了45个科技法庭,并全部投入使用,实现了三级法院互联互通,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形成以审判管理为核心的现代化综合性法院工作平台。 (二)调整法庭布局。为更好地服务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和方便群众诉讼,拟增设文登南海新区法庭、乳山经济开发区法庭、环翠区汪疃法庭、高区初村法庭、经区桥头法庭和泊于法庭,覆盖面积550平方公里,可为33万群众提供诉讼方便。 (三)完善便民机制。全面建设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交警、社区、劳动部门设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专业化法庭,在不设法庭的村镇设立56处便民联系点、23处巡回法庭,巡回审判数量占到法庭结案的30%以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5万元,帮扶困难群众资金98万元,向65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45万元。 (四)强化工作指导。制定指导基层工作意见,修订基层工作考核办法,实现指导制度化和规范化。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考评、半年一小结、年底一总结,推动基层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2012年,基层法院办结案件31617件。 五、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关键,强化教育,从严管理,解放思想,高点定位,创先争优,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一)坚定政治方向。将全面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全市法院首要的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干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开展了“创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活动,着力抓好“政治坚定、司法为民、公平正义、团结统一、廉洁司法、创先争优”六个方面建设,确保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树立正确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法院要求,修订机关绩效考核办法。通过竞争上岗,中院和高区、经区法院选任了31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中层干部。开展“亮目标,比定位”活动,每个部门都对全年工作目标进行书面公开承诺。培育、推广先进典型,开办“品牌法官”专刊,树立了创先争优的导向。 (三)提高司法能力。落实市委决定,将全市77名35岁以下法官分期分批派到镇、街道办挂职副镇长、副主任,进行为期半年的锻炼,最高院和省法院给与推广,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给与报道。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等活动,加强对新修订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法官300余人次,提高了法官的司法能力。 (四)强化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作为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开展典型案例正反面警示教育,邀请省法院、市纪委领导作廉政专题报告等,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通过深化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开展廉政谈话、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等,引导干警正确运用权力。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制定了《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向代表、委员报送工作情况等6300余份,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540余人次,邀请市纪委领导旁听庭审20余人次。实行诉讼全程监督卡制度,请当事人对法官工作态度、办案效率、廉洁自律等进行监督评价。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这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各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也对法院工作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关心、爱护、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够强,在个别案件处理上未能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有的法官执法办案能力不够强,司法作风不够好,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有的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当事人信访不信法现象比较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同时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深刻认识到,在新的形势下,忠诚履行法院职责、为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保驾护航的任务更加繁重,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使命更加艰巨,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更加重大,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更加紧迫。2013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在“六个更加注重”上下功夫,努力为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更加注重理论武装、指导司法。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担负着重要使命。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统一认识、指导实践。进一步端正指导思想,明确司法功能定位,谋划安排好法院工作,确保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更加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有力维护民生权益,推动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发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二)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十四次党代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的部署要求,全力保障服务重点区域开发建设,进一步细化措施,推进一体化发展;全力保障服务“生态立市、科技兴市、产业强市”,继续推行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服务转方式调结构,有效运用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等手段,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全力保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更加注重公正司法、依法办案。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开展“执法办案质量年”活动,着重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规范执法尺度,统一裁判标准,推进量刑规范化,确保裁判合法合情合理;加强审判管理,落实好已有四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动司法规范化;推进司法公开,将司法活动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努力打造“阳光法院”。 (四)更加注重司法为民、惠利民生。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关注民生福祉,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强化群众观点教育,把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群众感情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引导干警做到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落实利民惠民措施,加强诉讼指导、风险提示、诉前调解、巡回审判和司法救助等工作,让群众更加便捷行使诉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民生案件速裁、速执程序和办法,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判后释明和调解工作,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能力,努力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用群众工作统揽审判执行工作,使审判执行结果能够为广大群众认可和接受。 (五)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固本强基。积极争取各市区党委、政府支持,着力解决好基层基础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科技法庭应用工作,加大培训和管理力度,推进信息技术运用的普及化、常态化和规范化,提升工作效率;加强新设法庭建设工作,指导基层法院尽快报批并开工建设;加强基层监督指导,综合运用审级监督、发改案件分析等制度,提高基层审判质量;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关爱干警,多渠道为干警鼓劲减压,激发干警拼搏奉献的热情。 (六)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树立形象。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地加强教育,从严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将2013年确立为“司法作风建设年”,切实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规定,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确保法院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定不移地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有关用语说明 1、工作思路:确立一个目标,就是努力创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就是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重公正、强基础、抓队伍;落实五项保障措施,就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考核导向、严格内部管理、优化工作环境、深入解放思想。这个工作思路在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报告,获得了批准。 2、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最高法院确定的工作原则。主要是指在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注重和优先考虑以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纷争。对于没有调解可能、法律规定不得调解的案件尽快裁判。 3、清理公权力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判专项活动:2012年,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部署,中央政法委牵头组织开展,重点对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拖欠债务案件、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案件、法院依法判决党政机关清偿购买办公设备、用品和公务消费等拖欠款项案件、法院依法裁判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案件进行集中清理。 4、合议制:《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由三名以上(单数)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决。所有的二审案件、再审案件、按照普通程序处理的一审案件,都必须采用合议制。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一审案件中,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5、保全:《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6、判后释明:承办法官对裁判案件所引用法条的内容、责任划分的理由、当事人难以理解的法律术语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面对面解释,帮助当事人解开法结、心结,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 7、科技法庭:利用成熟的计算机网络技术、音视频编解码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技术以及通信与自动化技术,实现庭审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实现三级法院互联互通,满足远程视频点播和直播、远程提讯、远程质证等需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庭审过程的公开、公正、高效、透明。目前该项工作位于全省法院前列。 8、诉讼服务中心:2011年,省高院部署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全市法院在立案庭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诉讼引导、便民服务、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等职能。 9、司法巡查:《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规定,司法巡查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司法业务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的内部监督制度。 10、审务督察:《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规定,审务督察是各级法院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现场查究的内部监督方式。 11、四个一律:2010年,中央政法委对全国政法干警提出“四个一律”要求,即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五个严禁:2009年,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依法依纪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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