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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遇抗辩?看文登区法院如何将“案结事了”进行到底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23日

  近日,文登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对第三者提出的车辆维修费异议进行全面审查,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给付。

  三车连环相撞 保险理赔惹麻烦

  2018年10月,于某驾驶轿车行驶时与徐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和张某驾驶的轿车相撞,致车辆损坏、徐某及其车上人员受伤。经交警认定,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张某车辆在保险公司处投保车辆损失险。

  事故发生后,张某向该保险公司报案出险,并将车辆送至修理厂维修、委托评估机构对维修费用进行评估。经评估预计维修费用需57159元,但保险公司认为评估机构评估的车辆维修费用不合理,在协商后保险公司赔付张某车辆维修款40600元。

  代位求偿上公堂 第三者拒绝赔款

  对张某进行赔付后,保险公司要求于某赔偿在事故主要责任的款项27620元,但被于某拒绝,只好将于某诉至法院。当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到于某后,于某表示他并不认同定损单上部分受损的部件需要维修,保险公司和张某也并未通知于某见证拆解过程,现在却被保险公司要求全部照价赔偿,所以拒不同意保险公司的主张。

  法官深入查实证 释法明理促履行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禁止通过保险获得额外利益、弘扬诚信社会正能量的法律初衷,依法针对案件突出争议点进行重点审查。承办法官根据保险公司提交的车辆受损部位拆解、维修资料,广泛查阅案涉车型的车辆使用手册、维修手册并前往4S店咨询相应维修方案,进一步明确案件的事实依据。

  在此基础上,通过对重点维修部位、维修价格的逐一比对及释明,将存疑的维修情况与双方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对车辆维修费用成功达成调解合意,被告当场痛快的支付。事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与快速高效的调解成果表示满意,并以赠送锦旗的方式表达对法官真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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