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乳山法院“调执合一”守护邻里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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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 ||
邻里间的琐碎矛盾,看似微不足道,却如针尖麦芒,刺痛着群众的生活日常,更是关乎民生福祉的“关键小事”。面对这类矛盾深、执行难的案件,乳山市人民法院摒弃“一判了之”的简单模式,以“调解与执行并重”的司法智慧,将法理温情融入每一个司法实践中,实地勘查、直击矛盾根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让公平正义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案例一:污水排放引争端 “安心渠”上化干戈 张某与李某本是前后邻居,却因排水渠问题闹得不可开交。邻居王某随意排放厨房污水,让排水渠臭气熏天,李某不堪其扰,一怒之下封堵水渠。这一举动又致使张某房屋雨水倒灌,家具发霉。多次协商无果后,三人对簿公堂。 法官实地勘查发现,水渠本是李某建房时为张某排水所留,而王某的不当排污才是矛盾源头。为避免矛盾激化,法官多次走访,并联合村委组织调解,向王某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张某主动协调。面对李某的担忧,法官创新性提出“管道引流”方案:由张某、李某共同出资铺设封闭管道,让污水定向排放。 最终,三方达成协议,李某疏通水渠,王某承诺规范排污。当封闭管道完工,法官与村委一同检查确认,曾经的“污水战”彻底平息,张某口中的“安心渠”,流淌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 案例二:采光隐私起冲突 柔性调解暖人心 钱某与赵某曾是互帮互助的好邻居,却因钱某搭建阳光房、悬挂字画、安装摄像头等行为,让赵某厢房采光受阻,厨房隐私暴露。觉得权益被侵犯的赵某,愤而将钱某告上法庭。 法官深知“远亲不如近邻”,携手村委共同上门调解。从回忆往日邻里互助的温馨画面入手,唤起双方对情谊的珍视。耐心倾听诉求后,法官提出“一拆一改”方案:钱某拆除遮挡字画,改用透光窗膜保护赵某隐私与采光;调整摄像头角度,仅覆盖公共区域。方案落地后,法官定期回访确保执行到位。当阳光再次洒满赵某家中,邻里间的情谊也重焕生机,那句“心里也亮堂了”,是对司法调解最温暖的回应。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其中一方有权请求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相邻方应接受请求向对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就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 排水、 通行、通风、 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如我在诉·“乳”你所愿。乳山法院以“调执合一”的创新实践,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将温暖传递到心间,以司法之力守护邻里和谐,全力维护每一位群众的民生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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