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快乐“双十一”,注意这些才能少踩“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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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 ||
随着“双十一”活动开启,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诱人的折扣和促销活动,跨店满减、折扣券、红包雨、尾款、定金、直播间优惠……不少消费者也摩拳擦掌,准备趁机“清空”购物车。但大家在享受网络购物带来的乐趣的同时,也可能遇到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等糟心事。网络购物如何避免踩“坑”?遇到问题又该如何维权? 案情简介 郭女士准备为新家添置一个书架,其在网络购物平台多方比较,最终选择了某家居公司的一款实木书架。购买时,该商家宣称48小时之内发货,郭女士心怀期待,以为一周后书架就能安放在新家,可是下单三天后,却丝毫没有商家发货的物流信息,郭女士急忙询问商家,商家则表示书架正在制作需要时间。但令郭女士没想到的是,等了一个月后,商家依然没有发货,郭女士再次询问时,商家表示让郭女士直接退款。苦苦等待一个多月的郭女士,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于是将该商家诉至法院。 网购产生纠纷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和商家协商不成,我也向平台进行了投诉举报,但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最终选择求助法院。本案中,郭女士同某家居公司没有特别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管辖,产生纠纷后,某家居公司的住所地法院及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如何确定“被告”的相关信息?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网络购物时,我会选择比较大的公司,也会看他的营业执照等,诉争的这家公司在平台上的营业执照齐全,被告的电话号码我是通过企查查查询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中,因为网络隐匿性特点,双方难以获得彼此的准确信息,“明确的被告”便成为处理纠纷的关键前提。郭女士在本案中提供了准确的被告信息及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因此能够及时和被告取得联系,为后续顺利高效化解纠纷扫清了障碍。 网络维权如何取证? 网上买东西我都会选择信誉高的,保留好相关聊天记录等证据,这样发生纠纷时就能心中不慌。网络交易并不是无迹可寻,往往有和卖家的聊天记录,这些聊天记录一定要保存好,比如包括商品品类、数量、金额等内容的约定,在发生纠纷时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购买商品后应及时截屏或录制商品的广告宣传、直播画面、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商品包装照片等相关证据。在立案时,郭女士向法院提交了其与某家居公司的聊天记录,调解员在联系上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后,摆出证据,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刘某表示会落实相关情况。一周后,郭女士收到了商家寄出的书架,验货无误后向法院递交撤回起诉的申请书,纠纷妥善化解。 法官提醒 省时、省力、省钱让网络购物风头无两。广大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无法直观地体验、感受商品,大多是依靠经营者的宣传、描述,因此,要通过正规网购平台进行交易,同时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谨慎辨别对方信息,在沟通中明确所涉商品的品牌、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质量要求等,并保留好聊天记录、交易记录、交涉经过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出现纠纷第一时间联系卖家,如解决不了,可先申请平台客服介入,若平台协商无果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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