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有威】巧用“和你有约”工作法,占有物返还纠纷成功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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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 ||
近日,乳山法院诸往法庭采取“和你有约”工作法,经过多番细心沟通,调解一起占有物返还纠纷案件,保护农村经济作物实现价值的同时帮助土地承包方挽回承包损失。 “和你有约”工作法是乳山法院诸往法庭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创造性提出的工作方法。该工作法强调与当事人互相理解、从心出发,贯穿于审判工作全流程。审判人员在办理案件的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持续着力,在诉前阶段,换位思考,为当事人释法解惑,寻找矛盾产生的根源;在诉中阶段,与当事人“谈心谈话”,化解矛盾纠纷;在诉后阶段,以“庭后十分钟”方式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当事人诚实守信意识。 案情简介 2020年,王某与甲村五位村民签订为期三年的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用于种植西洋参,承包总面积8.35亩,约定承包期限截止至2023年10月。 然而到期后,王某并未续签承包合同,一直占用土地至今,种植的西洋参仍在该土地上生长。2023年11月,乙果蔬合作社承包该块土地,因王某的占用行为,乙合作社无法正常使用该土地。经多次与王某协商,王某不置可否,乙合作社遂诉至乳山法院,要求王某将土地恢复原状并返还。 2024年9月,乳山法院诸往法庭开庭审理了该起占有物返还纠纷。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一度升级。王某称秋冬将至,西洋参收获在即,现在要将土地返还不是不行,但要待西洋参成熟后才能返还。乙合作社则表示,其承包合同马上就要到期却迟迟不能行使土地使用权利,承包费用也是一笔损失。 办案伊始,承办法官通过“和你有约”工作法,与当事人换位思考,充分了解案情分析得出双方矛盾的根源是案涉土地上种植的西洋参如何处置以及原告方承包损失如何挽回的问题。为了缓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与当事人“谈心谈话”,既从法律规定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又在了解双方核心诉求的基础上平衡其利益。 一番“苦口婆心”后,尽管双方的对立情绪有所缓解,但王某仍坚持表示待西洋参收货后返还土地,而乙合作社则想尽快挽回承包损失。案件虽小,却关乎民生。尽管在第一次庭审中未调解成功,承办法官考虑到经济作物种植的不易以及承包方承包权益的保护,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协商。 斡旋调解 “大家都是种植户,西洋参种植不易,能够帮助老百姓减少贫困,损人利己不可为,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同样不可取。”调解中,承办法官再次通过“谈心谈话”的调解方式,耐心地从法律和情理多维度出发,让双方换位思考,帮助当事人理解对方的难处。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王某与乙合作社达成一致。王某承诺西洋参收获出土后立即将土地恢复原状并返还,并且愿意赔偿占用期间乙合作社的承包损失。乙合作社也愿意待西洋参成熟收货后再行收回土地。此案顺利调解,既保障农民实现经济作物种植的价值,又帮助承包方挽回了承包损失,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谈话结束后,承办法官利用“庭后十分钟”的时间,对王某进行普法教育,训诫其应当诚实守约,按照承包合同履行承包。王某表示深刻认识到问题,今后一定守法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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