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破产重整盘活搁浅“大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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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1日 | ||
■2013年以来,我省破产案件收案数量逐年上升,2015年达到235件,同比增长150% ■对破产案件的审判力量相对薄弱,存在人才断层、审判人员不固定、专业化程度不足等现象 “通过依法审理企业破产等相关案件,促进‘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场,是法院近年来的一项重要工作。”说起纷繁复杂的破产案件,省高院副院长张爱云告诉记者,自2007年新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2239件,依法化解债务870亿元,妥善安置职工57万余人。 在我省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中,荣成市神飞船舶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引人注目。受航运业需求放缓、产能过剩、同质化严重等多重因素影响,一批大型造船厂破产。债务总额超过27亿元的神飞船舶于2014年6月向荣成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当年6月24日,法院裁定神飞船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破产重整,首要面对的是破产管理人这一重要角色的选择。破产管理人不仅要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清收、资产变现及管理等工作,还要参与职工安置、制定重整方案等。”荣成法院负责该案件的法官杨君霞告诉记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担任管理人,专业知识和法律思维欠缺,对工作合法推进的预见能力弱;而若选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因破产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离开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战略投资人引进、破产企业职工稳控、土地和金融政策的落实等工作很难推进。” 基于这些考虑,荣成法院最终指定政府部门参与的协调小组与3家律师事务所共同组成“复合型”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重整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破产管理人摸清了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并向295家已知债权人进行了审查确认。 因自身资金链断裂,神飞船舶重整前接收的订单无法及时交船,多家船东弃船索赔。为保证资产不减值,荣成市石岛管委会等四处筹措第三方垫款,终于找到一家公司愿意向神飞船舶提供约5000万元借款。正是靠着这笔资金,神飞船舶启动船舶续建工作,顺利交付三艘船舶,不仅相应减少了约4亿元的债务,还避免了违约可能造成的巨额损失,实现了破产资产价值只增不减。 破产重整的基础工作顺利完成后,寻找战略投资人成为重中之重。为此,石岛管委会、荣成法院、破产管理人面向全国发布招商公告,并给全国60多家重点造船企业送去招商意向书,最终黑龙江鑫锚节能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接下“橄榄枝”,决定对其投资再造。在各债权人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后,今年3月28日,荣成法院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这是威海市盘活挽救资产最多的一次重整。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我省破产案件收案数量逐年上升,2015年达到235件,同比增长150%。由于破产案件涉及债权清收、资产变现和职工补偿安置等,需要协调的利益关系复杂,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纠纷,并且常常会产生衍生诉讼,导致破产案件的审理难度和工作量大、审理周期长。据统计,2007-2015年全省审结的破产案件,审理时间一年以内的936件,超过一年的1303件,部分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二至三年。 “审判力量不足是一大制约。”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肖彬说,“破产案件审理兼具‘办案’与‘办事’、‘裁判’与‘谈判’、‘开庭’与‘开会’相结合的特点,审判法官不仅要具备较为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有化解社会矛盾、处置突发事件、协调各方诉求等工作能力。目前,全省法院的审判力量相对薄弱,存在人才断层、审判人员不固定、专业化程度不足等现象。” 据了解,下一步,我省济南、青岛以及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需要设立清算和破产案件审判庭,暂时不具备设立独立审判庭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将设立专门合议庭,并将加强破产案件审判法官的培训、培养和使用,单独建立绩效考核标准,充分调动法官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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