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二十条措施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02日 | ||
为扎实推进全市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1.一次办结网上立案。畅通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自助立案服务设施、微信公众号、手机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等网上立案渠道,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办结,诉前调解超过30天调解不成功的,强制转出、当即立案。 2.无障碍受理现场立案。在诉讼服务大厅及人民法庭设置自助立案区,配备导诉员,当事人不会操作网上立案的,由导诉员帮助完成。申请跨域立案的,当事人可选择就近法院提交材料,受理法院协助当事人完成跨域立案流程。申请执行立案的,由立案人员通过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核实法律文书生效信息,无须申请人提供文书生效证明。 3.一次性告知立案须知。制定立案指引和立案清单,向社会公开,立案大厅放置纸质文件,方便当事人查阅。当事人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有瑕疵的,一次性告知补齐。 4.一站通办诉讼事项。对诉讼服务大厅改造升级,为当事人提供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服务。所有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便民服务区,配备自助终端设备、电子阅览室等,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预留安全便捷的无障碍通道。 5.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讼业务咨询、诉讼程序指引、立案导诉指导、案件信息查询、协助联络法院工作人员等服务,做到打得通、答得准、办得快、有回音,对当事人的联系类、投诉建议类事项当日转交相关人员、部门办理。 6.便捷化退付诉讼费。建立诉讼费退费备用金制度,设立诉讼费退费备用金账户,裁判文书生效后,当事人申请退费只需提供账户、名称,法院依托诉讼费管理系统网上按程序及时办理。 7.“零成本”化解纠纷。制定发布《关于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加强与金融、保险、房地产、物业等纠纷多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依托分调裁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鼓励当事人不再进入诉讼程序,当场即时过付履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8.家门口就近诉讼。开展“一法庭一品牌一特色”活动,在人民法庭普遍建立诉讼服务站,当事人在家门口可就近立案、开庭、缴退诉讼费、申请执行等。 9.要素式审理多发纠纷。印发要素式审判方式指引,制定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离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普通侵权责任和劳动争议十类案件审判要素表,实现纠纷快速办理。 10.跨时空进行网上庭审。建设互联网法庭和远程调解平台,加大应用力度,对外地当事人主动征求意见,优先适用互联网庭审,对当事人同意的案件一律通过互联网开庭、调解。 11.“把脉式”防范经营风险。开展“走访企业服务发展”活动,两级法院班子成员走访联系重点项目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开展法治宣传,协调解决法律问题。分析2020年度所有涉企案件,分别召开金融、民营企业座谈会,提出预防和化解纠纷的意见建议,对涉诉10件以上企业,“一对一”上门释法反馈。 12.专业化办理金融案件。实行金融案件集中管辖,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庭,对依法应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环翠区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案件集中审理,以专业化审判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13.“三合一”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机制,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侵权成本低、企业家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14.稳妥化解破产企业危机。依托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积极适用预重整、重整制度,挽救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保障市场主体平稳有序运营。 15.全力护航未成年健康成长。全市法院成立少年法庭,持续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等工作,推行圆桌审判、心理咨询师陪审等措施,选派员额法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16.及时兑现生效裁判合法权益。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力度,强化强制执行、教育引导、执行救助手段方式运用,妥善做好司法查封土地、房产处置以及司法拍卖房屋腾退等工作。 17.专项清理终本案件和执行案款。开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专项清理,确保能够实际执结的终本案件予以恢复执行并实际结案。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对已经到账并符合发放条件的案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发放完毕。 18.阳光办理信访案件。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开展两级法院院领导公开接访活动,依法及时解决合法合理诉求。坚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判后答疑、案件评查和联合听证制度,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19.联动救助困难当事人。建立上下级法院联合救助模式,对贫困户、低保户、困难企业等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继续推广适用“保全+救助”保险执行机制,扩大司法救助范围。 20.持续送法到群众身边。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法官和助理走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民法典问题,举办讲座、发放资料、现场释法。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剧”说民法典专栏,推广普法短视频、发布典型案例。 |
||
|
||
【关闭】 | ||
|
||
版权所有:威海市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08号 电话:0631-5224286 邮编:26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