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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第二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第二期)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发放给案外人的执行案款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2025年1月9日-1月12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联系承办法官,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姓名

用途

(2024)鲁10执34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与山东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雅居乐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薛韵海

代发山东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给员工的11月份工资

江嘉伟

李传明

姚琳

刘龙超

王蓬波

邱云生

孙姜垚

崔洪伟

高华君

于效伦

侯少鹏

于鹏飞

藏永忠

陈雪玲

于海波

邱浩然

杨士军

杨国欣

李成

张芳

谭健

邹红

初沙沙

黄璐

张磊

孙颖

宋雪峰

栾黎东

王英超

王磊

林磊

候宁华

于笑寒

王旭亮

姜焕丰

宋利伟

王旋洺

王辉刚

姚新波

吕秀江

柳术茂

郭成功

衣明云

王国斌

杜高勤

孙迎强

田东行

夏同刚

孙法军

王术刚

王坫明

吴丕廷

闫允苍

颜元江

于功军

杨庆波

于金辉

于志浩

李荣华

刘晓韵

鞠晓妍

吕文飞

张鹏

刁林

黄香云

刘军状

崔建军

姜亭亭

于昕

邵宇

陈湘

林鹏飞

慈勤伟

周小妮

周宣凯

刘喜新

荣存金

于夕航

以上人员全部为山东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所涉11月份薪资总额为487228.69元。联系电话:李法官   0531-5166051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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