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7日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网上立案须知
全省三级法院已经开通立案服务,网上立案的类型包括:民商事一二审案件、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管辖异议一二审案件、诉讼保全、首次执行立案、恢复执行立案、执行复议、执行异议、行政一二审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诉讼费交纳也可以在网上办理。
当事人本人或代理人,通过电脑在互联网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或者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山东微法院”或使用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都可以方便的进行网上立案操作,不需要再到立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立案、交费均可以在网上自助操作,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当事人在网上提交立案申请后,系统会自动通过短信通知当事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会在7日内对当事人的立案申请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系统以短信形式将原因推送至当事人手机。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推送已经受理的短信,并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等。目前系统支持银行网银、微信、支付宝等多种交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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