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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人物】陶乐乐:做新时代的“燃灯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自受理第一起案件起,就确立了“当专业人、办专业事”的原则,不仅充分利用空余时间读书“充电”,还广泛查阅案例、向优秀法官汲取经验,尽快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作为法官,每天要面对各种人和案,“案结事了”始终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并愿为之不断努力。

  法律知识是底气,始终坚持理论学习

  对法律的理解、对裁判规则的储备,对典型案例的掌握,就是法官手里的粮食,粮食越是丰凛,越是能站得稳当。选择了法律行业,选择了用国家赋予的审判权力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意味着要与学习终生相伴。

  世界在不断发展进步,各种各样新类型的案件层出不穷,尤其是速裁、精审分离后,留给后方团队的案件绝大部分是较为复杂难解的,很多案件大家都没遇到过,已经不能再用之前的经验来处理,这需要在平日里更加注意积累。浏览裁判文书、指导案例,总结、归纳类案裁判规则为审理案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陶乐乐认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老法官的办案底蕴,新人的创新思维,互相碰撞之间能为我们审判带来不一样的灵感和火花。

  凝聚多方合力,建立化解纠纷新模式

  法官虽然是负责案件审理的人,但案件想要取得好的效果并不是完全仅依靠法官就能实现,而是要靠多方合力,互相配合。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原告在为被告工作时受伤,起诉到法院索要赔偿,但原告所主张的误工期、残疾等级等均无证据证实,亦没有钱申请鉴定,原告本人的情绪非常激动。在此情况下,陶乐乐主动与环翠区司法局沟通,向之陈述了相关情况,由环翠区司法局审查后为原告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并免于其支付司法鉴定费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以律师为桥梁同原告进行沟通,对原告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得以快速、完整走完审判流程,原告在案件审结后为承办法官送来一面锦旗,这些与法官借助司法局的资源为其解决切实问题是离不开的。

  调解、判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是解决纠纷最好的方式,是实现“案结事了”的最佳途径。调解要给予当事人充分的真诚与耐心。有些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可能案子很小,但憋了一肚子的愤怒和委屈,不吐不快,特别是两口子离婚的案件,双方都恨不得从结婚时鸡毛蒜皮的小事说起,互相指责对方的不负责任。对于这类案件陶乐乐细心甄别他们心中真实的意图,耐心地倾听他们的陈述,把心中的想法发泄出来,并仔细从话语中寻找切入点,等他们平静下来,再从切入点入手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伪难辨时,陶乐乐首先查明事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

  “当事人一开始都认为自己有理,此时可以组织交换证据,进行初步的法庭调查,再根据查明的情况向当事人释法沟通,寻找调解可能。”陶乐乐说。在一起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告系个体工商户,应诉初期坚称自己享有在先使用权,不承担侵权责任,完全不同意调解,针对被告的答辩和举证,陶乐乐多次前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调查,最终发现系在原告商标注册后被告才使用了诉争的字号进行经营,陶乐乐将调查结果向被告说明后,被告表示理解并表达了希望调解的想法,后又陈述自己经济能力有限,陶乐乐通过单独与原、被告沟通,组织双方当面调解等多种方式,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亦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了付款义务,案件圆满解决。

  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整个诉讼过程,陶乐乐希望案件能够调解结案,但现实并不会如此美好,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她认为还是当判则判。在下判前,陶乐乐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在判决中,注意措辞,将事实查清,将理说透,她始终秉持着公心与善意写出来的判决,即使不能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至少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当事人的抵触心理;在判决后,陶乐乐及时进行答疑解惑,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地方向其详细说明裁判的理由和依据。对于讲道理的当事人来说,只要判决说得在理,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公理公道,即便是判败诉,也是能够信服的。最后,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可执行性是陶乐乐首先要考虑的,对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届满时提醒其付款,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以实现结一个案子,了一个纠纷。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我仍记得初入法院时心中对“以手中之锤,维护正义天平”的信仰,现在,我愿意继续以一颗热忱的心,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尽我所能去办好每一起案件,化解每一起纠纷,做新时代的“燃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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