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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法院分析认为醉驾被告人三种意识淡薄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05日

  2015年至2017年10月份,寿光法院新收醉酒驾驶刑事案件739件,占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24.4%,其中2015年收案170件,2016年收案190件,2017年1-10月份收案379件,上升势十分明显。因醉驾驶造成交通事故252件,事故发生率34.1%。该院分析认认,醉酒驾驶刑事案件之所以高发,主要是因为相关被告人三种意识淡薄: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部分司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置个人责任、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于不顾。今年新收的379件危险驾驶案件,酒驾100%,事故率31.4%,有的被告人每100ml血液的酒精含量高达361mg,人身、财产安全面临重大威胁。

  二是安全意识淡薄。“风里雨里,我们在路口等你”,近几年的醉驾案件62.3%是由交警当场查获的,还有3%左右是危险驾驶后寻衅滋事被查获的,道路交通安全很大一部分是靠公安机关在维护的。酒后开车无论是喝酒的还是劝酒的,都说明了他们自律意识差,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放任危险行为发生 ,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负担。

  三是法律意识淡薄。2015年至今,摩托车、机动三轮车醉驾案件118件,均存在无证驾驶或驾驶无牌、未经检验合格摩托车、三轮车等机动车的现象。该类被告人大都法律意识淡薄,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缺乏了解,不认为他们的行为违法,甚至认为不发生事故就不会“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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