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法院四项措施推进新型审判团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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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03日 | ||
为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高密法院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新型审判团队建设。目前全院已组建专业审判执行团队15个,42名员额法官已全部到位并开展工作。 一是延伸全员办案模式,入额院庭长带头办案。由非常态化的“全员办案模式”向相对固定的“审判执行团队办案模式”转变,把优势审判力量全部编入审判执行团队,并按照“所有员额法官必须编入审判团队办理案件”的要求,将5名入额院领导和3名已入额的审判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编入分管条线审判执行团队,进一步强化了专业审判力量。 二是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激发团队工作活力。在团队组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审判经验、人员特长、协调配合等综合因素,按照“个人意向与统筹调配相结合”原则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配置模式,打破原有庭室分工,对法官助理和合同制书记员进行按需调整、合理调配,尽可能将每名干警配置到最熟悉业务、最能发挥特长的审判执行团队中,最大限度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是加强速裁团队建设,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原速裁区已有的2个团队基础上,将速裁单元的数量增至4个,充分发挥速裁的程序优势与效率优势,对简单民事纠纷“速立、速送、速审、速判、速执行”,做到全流程提速,加强案件繁简分流,大大减少了进入普通程序的案件数量,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缓解了员额制改革后面临的“案多人少”压力。 四是创新法官培养机制,促进青年人才成长。把审判执行团队建设与“青年法官导师制”相结合,按照“结对”情况,尽量将资深法官和年轻审判助理编入同一团队,实现就近指导、专业指点,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承、引导和激励作用,以优良的办案作风和办案技巧引导青年助理实现自我提升。同时,在法官员额出现空缺时,及时按相关程序参与选拔补充,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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