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即墨法院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以创建“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为目标,主动适应司法新常态,积极推进平安即墨和法治即墨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899件,办结15695件,标的额2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8.6%和10.7%,先后获得 “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等多项集体或个人荣誉称号。
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增强大局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即墨市委决策部署,围绕蓝色硅谷核心区、国际商贸城、汽车产业新城等全市重点项目,及时出台法律服务保障意见,依法靠前服务,妥善化解纠纷,保障各项工程顺利推进。针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民间借贷、金融借贷案件高发的态势,及时出台发挥审判职能保障金融稳定的意见,加强司法研判和应对,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扎实开展进百企、走百村、访百户“三百”活动,先后选派5名庭长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投入帮扶资金45万元,化解基层纠纷160余起。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非监禁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足1%,经验作法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高度关注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理,及时执结发放了“蜜友”公司957名工人工资及保险700余万元,依法保护了群众利益,化解了群体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狠抓第一要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集中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等侵财性犯罪,巩固了社会治理环境。微博直播宣判了一批合同诈骗、集资诈骗和淘宝售假货案件,省、市多家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民商事审判落实“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方针,全年 6394起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在处理某制衣有限公司一案中,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进驻,最终促成200多名职工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依法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行政审判充分发挥司法的公权制约功能,向市政府发布了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特点和建议》、《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多项司法建议,设立了青岛市基层法院首个审理资源环保行政案件的专业化合议庭,将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纳入了法治化轨道。
大力破解执行难,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以及交通肇事赔偿金等案件,开展“春雷”、“夏雨”、“秋风”、“暖冬”等专项执行活动,及时发放案款9300余万元。与银行、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司法查控网络平台,着力提高执行效率。在全省率先启动执行悬赏制度,通过官方微博、电视、报刊、公园电子屏、社区公告栏等平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完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肃查处拒执犯罪行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三项措施,全年对89人发布限高令,向最高法院网络录入失信“老赖”名单531人,拘传812人,拘留369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2人。
着力创新机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搭建三大公开平台实现阳光司法。在全院审判区域设置了司法公开栏、征求意见箱及监督举报电话,在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全过程,通过手机短信、电子触摸屏、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受邀参加全国法院“新媒体时代运用微博微信构建司法公开体系研讨会”,介绍了新媒体运用成果。实施案件质量及裁判文书质量倒逼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特殊情形外,全部裁判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布。建成青岛法院首个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实施权的运行过程作为执行公开的核心内容,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
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在全省率先启动审判团队管理运行机制和“执行长相对负责制”执行工作改革,将完善主审法官、执行长办案责任制作为关键环节,独立裁判并签发法律文书,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在全省率先启动“大少审、大家事”审判模式改革,打造了“心灵港湾”、“家事心桥”、“法官妈妈”等司法品牌,“心灵港湾”被共青团青岛市委确定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示范项目。成立全省首个少年家事审判庭,圆满承办了“全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实施意见座谈会”,有效提高了法院的知名度。
落实司法便民举措担当社会责任。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扎实推进“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配置触摸屏等便民设施,完善预约立案、诉讼收费、退费支付等措施,打造立案告知、诉讼引导、流程查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积极关注、回应群众企盼,通过《青岛日报》、《半岛都市报》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消费维权、劳动维权、“醉驾入刑”等30个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高公民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信访救助等司法救助金64万元,减免诉讼费19.8万元,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法官队伍
“制度治院”切实改进作风。以“践行群众路线、深化服务水平”为主题,结合创建“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打造“懂亲情、知乡情、了民情、有人情”的“四情”法官队伍工作,先后出台了涉及审务督察、岗位目标管理等多项制度,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六难三案”问题,全年信访案件下降12%。最高法院、省高院、青岛市中院专项检查组分别对该院“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均给予肯定。
“文化润院”引领育人铸魂。把“厚德尚法博爱慎度”确定为院训,劝戒干警善良司法慎掌执法权力;设立法官荣誉日,传承法官精神;举办青年法官拜师仪式,提升青年法官的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建设特色文化长廊,熏陶廉洁品质和法治文化理念;举办 “体育文化节”,用健康高雅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培育家事审判、执行等“诉讼文化”司法品牌,打造部门诉讼文化体系,被最高法院表彰为“2014年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人才兴院”提升业务素质。启动多岗位锻炼、导师制培养、轮流参与接访和业绩档案管理等多项制度,对青年法官加强系统培养。成立青年法官之家,国学、书画、摄影兴趣小组,开辟“法官书屋”,举办青年法官论坛,开通中国知网。在青岛法院系统率先开展司法心理技术暨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培训,青岛中院“司法心理学实践基地”在该院挂牌启动,司法心理学在少年审判、婚姻家庭审判领域得到初步应用,《人民法院报》给予专“监督律院”树立法院形象。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主动报告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接受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参与庭审评查。聘请15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加强对法院司法活动和法官业余活动的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扩大司法民主、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作用,面向全市选任70名人民陪审员,全年陪审员参审案件3648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90.3%。
——本文载于2015年1月16日《青岛日报》第四版
2014年,即墨法院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以创建“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为目标,主动适应司法新常态,积极推进平安即墨和法治即墨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899件,办结15695件,标的额2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8.6%和10.7%,先后获得 “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等多项集体或个人荣誉称号。
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增强大局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即墨市委决策部署,围绕蓝色硅谷核心区、国际商贸城、汽车产业新城等全市重点项目,及时出台法律服务保障意见,依法靠前服务,妥善化解纠纷,保障各项工程顺利推进。针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民间借贷、金融借贷案件高发的态势,及时出台发挥审判职能保障金融稳定的意见,加强司法研判和应对,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扎实开展进百企、走百村、访百户“三百”活动,先后选派5名庭长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投入帮扶资金45万元,化解基层纠纷160余起。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非监禁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足1%,经验作法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高度关注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理,及时执结发放了“蜜友”公司957名工人工资及保险700余万元,依法保护了群众利益,化解了群体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狠抓第一要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集中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等侵财性犯罪,巩固了社会治理环境。微博直播宣判了一批合同诈骗、集资诈骗和淘宝售假货案件,省、市多家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民商事审判落实“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方针,全年 6394起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在处理某制衣有限公司一案中,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进驻,最终促成200多名职工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依法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行政审判充分发挥司法的公权制约功能,向市政府发布了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特点和建议》、《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多项司法建议,设立了青岛市基层法院首个审理资源环保行政案件的专业化合议庭,将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纳入了法治化轨道。
大力破解执行难,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以及交通肇事赔偿金等案件,开展“春雷”、“夏雨”、“秋风”、“暖冬”等专项执行活动,及时发放案款9300余万元。与银行、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司法查控网络平台,着力提高执行效率。在全省率先启动执行悬赏制度,通过官方微博、电视、报刊、公园电子屏、社区公告栏等平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完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肃查处拒执犯罪行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三项措施,全年对89人发布限高令,向最高法院网络录入失信“老赖”名单531人,拘传812人,拘留369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2人。
着力创新机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搭建三大公开平台实现阳光司法。在全院审判区域设置了司法公开栏、征求意见箱及监督举报电话,在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全过程,通过手机短信、电子触摸屏、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受邀参加全国法院“新媒体时代运用微博微信构建司法公开体系研讨会”,介绍了新媒体运用成果。实施案件质量及裁判文书质量倒逼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特殊情形外,全部裁判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布。建成青岛法院首个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实施权的运行过程作为执行公开的核心内容,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
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在全省率先启动审判团队管理运行机制和“执行长相对负责制”执行工作改革,将完善主审法官、执行长办案责任制作为关键环节,独立裁判并签发法律文书,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在全省率先启动“大少审、大家事”审判模式改革,打造了“心灵港湾”、“家事心桥”、“法官妈妈”等司法品牌,“心灵港湾”被共青团青岛市委确定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示范项目。成立全省首个少年家事审判庭,圆满承办了“全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实施意见座谈会”,有效提高了法院的知名度。
落实司法便民举措担当社会责任。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扎实推进“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配置触摸屏等便民设施,完善预约立案、诉讼收费、退费支付等措施,打造立案告知、诉讼引导、流程查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积极关注、回应群众企盼,通过《青岛日报》、《半岛都市报》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消费维权、劳动维权、“醉驾入刑”等30个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高公民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信访救助等司法救助金64万元,减免诉讼费19.8万元,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法官队伍
“制度治院”切实改进作风。以“践行群众路线、深化服务水平”为主题,结合创建“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打造“懂亲情、知乡情、了民情、有人情”的“四情”法官队伍工作,先后出台了涉及审务督察、岗位目标管理等多项制度,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六难三案”问题,全年信访案件下降12%。最高法院、省高院、青岛市中院专项检查组分别对该院“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均给予肯定。
“文化润院”引领育人铸魂。把“厚德尚法博爱慎度”确定为院训,劝戒干警善良司法慎掌执法权力;设立法官荣誉日,传承法官精神;举办青年法官拜师仪式,提升青年法官的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建设特色文化长廊,熏陶廉洁品质和法治文化理念;举办 “体育文化节”,用健康高雅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培育家事审判、执行等“诉讼文化”司法品牌,打造部门诉讼文化体系,被最高法院表彰为“2014年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人才兴院”提升业务素质。启动多岗位锻炼、导师制培养、轮流参与接访和业绩档案管理等多项制度,对青年法官加强系统培养。成立青年法官之家,国学、书画、摄影兴趣小组,开辟“法官书屋”,举办青年法官论坛,开通中国知网。在青岛法院系统率先开展司法心理技术暨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培训,青岛中院“司法心理学实践基地”在该院挂牌启动,司法心理学在少年审判、婚姻家庭审判领域得到初步应用,《人民法院报》给予专“监督律院”树立法院形象。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主动报告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接受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参与庭审评查。聘请15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加强对法院司法活动和法官业余活动的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扩大司法民主、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作用,面向全市选任70名人民陪审员,全年陪审员参审案件3648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90.3%。
——本文载于2015年1月16日《青岛日报》第四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2014年,即墨法院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以创建“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为目标,主动适应司法新常态,积极推进平安即墨和法治即墨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899件,办结15695件,标的额2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8.6%和10.7%,先后获得 “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等多项集体或个人荣誉称号。
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增强大局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即墨市委决策部署,围绕蓝色硅谷核心区、国际商贸城、汽车产业新城等全市重点项目,及时出台法律服务保障意见,依法靠前服务,妥善化解纠纷,保障各项工程顺利推进。针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民间借贷、金融借贷案件高发的态势,及时出台发挥审判职能保障金融稳定的意见,加强司法研判和应对,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扎实开展进百企、走百村、访百户“三百”活动,先后选派5名庭长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投入帮扶资金45万元,化解基层纠纷160余起。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非监禁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足1%,经验作法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高度关注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理,及时执结发放了“蜜友”公司957名工人工资及保险700余万元,依法保护了群众利益,化解了群体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狠抓第一要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集中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等侵财性犯罪,巩固了社会治理环境。微博直播宣判了一批合同诈骗、集资诈骗和淘宝售假货案件,省、市多家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民商事审判落实“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方针,全年 6394起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在处理某制衣有限公司一案中,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进驻,最终促成200多名职工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依法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行政审判充分发挥司法的公权制约功能,向市政府发布了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特点和建议》、《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多项司法建议,设立了青岛市基层法院首个审理资源环保行政案件的专业化合议庭,将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纳入了法治化轨道。
大力破解执行难,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以及交通肇事赔偿金等案件,开展“春雷”、“夏雨”、“秋风”、“暖冬”等专项执行活动,及时发放案款9300余万元。与银行、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司法查控网络平台,着力提高执行效率。在全省率先启动执行悬赏制度,通过官方微博、电视、报刊、公园电子屏、社区公告栏等平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完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肃查处拒执犯罪行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三项措施,全年对89人发布限高令,向最高法院网络录入失信“老赖”名单531人,拘传812人,拘留369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2人。
着力创新机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搭建三大公开平台实现阳光司法。在全院审判区域设置了司法公开栏、征求意见箱及监督举报电话,在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全过程,通过手机短信、电子触摸屏、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受邀参加全国法院“新媒体时代运用微博微信构建司法公开体系研讨会”,介绍了新媒体运用成果。实施案件质量及裁判文书质量倒逼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特殊情形外,全部裁判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布。建成青岛法院首个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实施权的运行过程作为执行公开的核心内容,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
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在全省率先启动审判团队管理运行机制和“执行长相对负责制”执行工作改革,将完善主审法官、执行长办案责任制作为关键环节,独立裁判并签发法律文书,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在全省率先启动“大少审、大家事”审判模式改革,打造了“心灵港湾”、“家事心桥”、“法官妈妈”等司法品牌,“心灵港湾”被共青团青岛市委确定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示范项目。成立全省首个少年家事审判庭,圆满承办了“全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实施意见座谈会”,有效提高了法院的知名度。
落实司法便民举措担当社会责任。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扎实推进“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配置触摸屏等便民设施,完善预约立案、诉讼收费、退费支付等措施,打造立案告知、诉讼引导、流程查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积极关注、回应群众企盼,通过《青岛日报》、《半岛都市报》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消费维权、劳动维权、“醉驾入刑”等30个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高公民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信访救助等司法救助金64万元,减免诉讼费19.8万元,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法官队伍
“制度治院”切实改进作风。以“践行群众路线、深化服务水平”为主题,结合创建“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打造“懂亲情、知乡情、了民情、有人情”的“四情”法官队伍工作,先后出台了涉及审务督察、岗位目标管理等多项制度,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六难三案”问题,全年信访案件下降12%。最高法院、省高院、青岛市中院专项检查组分别对该院“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均给予肯定。
“文化润院”引领育人铸魂。把“厚德尚法博爱慎度”确定为院训,劝戒干警善良司法慎掌执法权力;设立法官荣誉日,传承法官精神;举办青年法官拜师仪式,提升青年法官的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建设特色文化长廊,熏陶廉洁品质和法治文化理念;举办 “体育文化节”,用健康高雅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培育家事审判、执行等“诉讼文化”司法品牌,打造部门诉讼文化体系,被最高法院表彰为“2014年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人才兴院”提升业务素质。启动多岗位锻炼、导师制培养、轮流参与接访和业绩档案管理等多项制度,对青年法官加强系统培养。成立青年法官之家,国学、书画、摄影兴趣小组,开辟“法官书屋”,举办青年法官论坛,开通中国知网。在青岛法院系统率先开展司法心理技术暨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培训,青岛中院“司法心理学实践基地”在该院挂牌启动,司法心理学在少年审判、婚姻家庭审判领域得到初步应用,《人民法院报》给予专“监督律院”树立法院形象。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主动报告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接受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参与庭审评查。聘请15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加强对法院司法活动和法官业余活动的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扩大司法民主、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作用,面向全市选任70名人民陪审员,全年陪审员参审案件3648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90.3%。
——本文载于2015年1月16日《青岛日报》第四版
2014年,即墨法院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以创建“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为目标,主动适应司法新常态,积极推进平安即墨和法治即墨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899件,办结15695件,标的额2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8.6%和10.7%,先后获得 “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等多项集体或个人荣誉称号。
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增强大局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即墨市委决策部署,围绕蓝色硅谷核心区、国际商贸城、汽车产业新城等全市重点项目,及时出台法律服务保障意见,依法靠前服务,妥善化解纠纷,保障各项工程顺利推进。针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民间借贷、金融借贷案件高发的态势,及时出台发挥审判职能保障金融稳定的意见,加强司法研判和应对,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扎实开展进百企、走百村、访百户“三百”活动,先后选派5名庭长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投入帮扶资金45万元,化解基层纠纷160余起。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非监禁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足1%,经验作法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高度关注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理,及时执结发放了“蜜友”公司957名工人工资及保险700余万元,依法保护了群众利益,化解了群体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狠抓第一要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集中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等侵财性犯罪,巩固了社会治理环境。微博直播宣判了一批合同诈骗、集资诈骗和淘宝售假货案件,省、市多家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民商事审判落实“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方针,全年 6394起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在处理某制衣有限公司一案中,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进驻,最终促成200多名职工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依法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行政审判充分发挥司法的公权制约功能,向市政府发布了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特点和建议》、《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多项司法建议,设立了青岛市基层法院首个审理资源环保行政案件的专业化合议庭,将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纳入了法治化轨道。
大力破解执行难,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以及交通肇事赔偿金等案件,开展“春雷”、“夏雨”、“秋风”、“暖冬”等专项执行活动,及时发放案款9300余万元。与银行、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司法查控网络平台,着力提高执行效率。在全省率先启动执行悬赏制度,通过官方微博、电视、报刊、公园电子屏、社区公告栏等平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完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肃查处拒执犯罪行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三项措施,全年对89人发布限高令,向最高法院网络录入失信“老赖”名单531人,拘传812人,拘留369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2人。
着力创新机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搭建三大公开平台实现阳光司法。在全院审判区域设置了司法公开栏、征求意见箱及监督举报电话,在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全过程,通过手机短信、电子触摸屏、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受邀参加全国法院“新媒体时代运用微博微信构建司法公开体系研讨会”,介绍了新媒体运用成果。实施案件质量及裁判文书质量倒逼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特殊情形外,全部裁判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布。建成青岛法院首个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实施权的运行过程作为执行公开的核心内容,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
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在全省率先启动审判团队管理运行机制和“执行长相对负责制”执行工作改革,将完善主审法官、执行长办案责任制作为关键环节,独立裁判并签发法律文书,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在全省率先启动“大少审、大家事”审判模式改革,打造了“心灵港湾”、“家事心桥”、“法官妈妈”等司法品牌,“心灵港湾”被共青团青岛市委确定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示范项目。成立全省首个少年家事审判庭,圆满承办了“全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实施意见座谈会”,有效提高了法院的知名度。
落实司法便民举措担当社会责任。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扎实推进“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配置触摸屏等便民设施,完善预约立案、诉讼收费、退费支付等措施,打造立案告知、诉讼引导、流程查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积极关注、回应群众企盼,通过《青岛日报》、《半岛都市报》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消费维权、劳动维权、“醉驾入刑”等30个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高公民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信访救助等司法救助金64万元,减免诉讼费19.8万元,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法官队伍
“制度治院”切实改进作风。以“践行群众路线、深化服务水平”为主题,结合创建“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打造“懂亲情、知乡情、了民情、有人情”的“四情”法官队伍工作,先后出台了涉及审务督察、岗位目标管理等多项制度,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六难三案”问题,全年信访案件下降12%。最高法院、省高院、青岛市中院专项检查组分别对该院“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均给予肯定。
“文化润院”引领育人铸魂。把“厚德尚法博爱慎度”确定为院训,劝戒干警善良司法慎掌执法权力;设立法官荣誉日,传承法官精神;举办青年法官拜师仪式,提升青年法官的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建设特色文化长廊,熏陶廉洁品质和法治文化理念;举办 “体育文化节”,用健康高雅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培育家事审判、执行等“诉讼文化”司法品牌,打造部门诉讼文化体系,被最高法院表彰为“2014年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人才兴院”提升业务素质。启动多岗位锻炼、导师制培养、轮流参与接访和业绩档案管理等多项制度,对青年法官加强系统培养。成立青年法官之家,国学、书画、摄影兴趣小组,开辟“法官书屋”,举办青年法官论坛,开通中国知网。在青岛法院系统率先开展司法心理技术暨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培训,青岛中院“司法心理学实践基地”在该院挂牌启动,司法心理学在少年审判、婚姻家庭审判领域得到初步应用,《人民法院报》给予专“监督律院”树立法院形象。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主动报告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接受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参与庭审评查。聘请15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加强对法院司法活动和法官业余活动的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扩大司法民主、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作用,面向全市选任70名人民陪审员,全年陪审员参审案件3648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90.3%。
——本文载于2015年1月16日《青岛日报》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