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  无障碍浏览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抖音

《青岛日报》:青岛首例由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2018年07月26日
作者:吕佼
打印 分享到:

  昨日,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诉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开发区)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这是青岛首例由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原告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诉称,被告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开发区)有限公司自2016年6月20日以来在生产过程中因超标排放污水受到行政处罚36次,但其拒不改正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给环境带来持续性损害。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超标排放。2、被告赔偿自2016年6月20日起至其停止侵害之日止,超标排放污染物所产生的环境治理费用等。3、被告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因其违法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生态环境的服务功能损失。4被告在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5、本案诉讼费用、鉴定费及律师费等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虽然36次出水超标是事实,但出水超标系进水超标造成,而进水超标非被告所能控制,经过被告生产经营减轻了水污染,而非导致了水污染,不应认定被告具有水污染行为。发现超标后,被告已积极采取了各种措施,投入了巨额费用,在目前公司尚没有盈利的情况下,履行了社会责任。

  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组成了3名法官加4名陪审员的大合议庭审理本案,并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合议庭当庭裁定被告从即日起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排污必须达标;被告从即日起每天监测采集出水水质数据。此案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本文载于2018年6月28日《青岛日报》3版

《青岛日报》:青岛首例由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来源:
2018年07月26日

  昨日,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诉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开发区)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这是青岛首例由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原告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诉称,被告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开发区)有限公司自2016年6月20日以来在生产过程中因超标排放污水受到行政处罚36次,但其拒不改正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给环境带来持续性损害。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超标排放。2、被告赔偿自2016年6月20日起至其停止侵害之日止,超标排放污染物所产生的环境治理费用等。3、被告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因其违法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生态环境的服务功能损失。4被告在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5、本案诉讼费用、鉴定费及律师费等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虽然36次出水超标是事实,但出水超标系进水超标造成,而进水超标非被告所能控制,经过被告生产经营减轻了水污染,而非导致了水污染,不应认定被告具有水污染行为。发现超标后,被告已积极采取了各种措施,投入了巨额费用,在目前公司尚没有盈利的情况下,履行了社会责任。

  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组成了3名法官加4名陪审员的大合议庭审理本案,并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合议庭当庭裁定被告从即日起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排污必须达标;被告从即日起每天监测采集出水水质数据。此案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本文载于2018年6月28日《青岛日报》3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青岛日报》:青岛首例由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2018年07月26日
作者:吕佼
打印 分享到:

  昨日,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诉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开发区)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这是青岛首例由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原告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诉称,被告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开发区)有限公司自2016年6月20日以来在生产过程中因超标排放污水受到行政处罚36次,但其拒不改正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给环境带来持续性损害。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超标排放。2、被告赔偿自2016年6月20日起至其停止侵害之日止,超标排放污染物所产生的环境治理费用等。3、被告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因其违法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生态环境的服务功能损失。4被告在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5、本案诉讼费用、鉴定费及律师费等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虽然36次出水超标是事实,但出水超标系进水超标造成,而进水超标非被告所能控制,经过被告生产经营减轻了水污染,而非导致了水污染,不应认定被告具有水污染行为。发现超标后,被告已积极采取了各种措施,投入了巨额费用,在目前公司尚没有盈利的情况下,履行了社会责任。

  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组成了3名法官加4名陪审员的大合议庭审理本案,并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合议庭当庭裁定被告从即日起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排污必须达标;被告从即日起每天监测采集出水水质数据。此案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本文载于2018年6月28日《青岛日报》3版

《青岛日报》:青岛首例由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来源:
2018年07月26日

  昨日,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诉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开发区)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这是青岛首例由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原告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诉称,被告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开发区)有限公司自2016年6月20日以来在生产过程中因超标排放污水受到行政处罚36次,但其拒不改正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给环境带来持续性损害。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超标排放。2、被告赔偿自2016年6月20日起至其停止侵害之日止,超标排放污染物所产生的环境治理费用等。3、被告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因其违法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生态环境的服务功能损失。4被告在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5、本案诉讼费用、鉴定费及律师费等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虽然36次出水超标是事实,但出水超标系进水超标造成,而进水超标非被告所能控制,经过被告生产经营减轻了水污染,而非导致了水污染,不应认定被告具有水污染行为。发现超标后,被告已积极采取了各种措施,投入了巨额费用,在目前公司尚没有盈利的情况下,履行了社会责任。

  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组成了3名法官加4名陪审员的大合议庭审理本案,并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合议庭当庭裁定被告从即日起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排污必须达标;被告从即日起每天监测采集出水水质数据。此案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本文载于2018年6月28日《青岛日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