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海岸新区发展崛起的大背景下,黄岛区人民法院实施“法治先行西海岸”,先后制定并出台了 《关于建立涉企问题快速反应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巡回审判、成立专业合议庭专案专办等形式,依法审理、执行好涉及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的各类案件实现了服务大局与保障民生“双赢”,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涉重点企业、项目案件快速审查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在审理阶段,除法律必须适用普通程序的外,原则上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尽量加快审理节奏,降低办案周期,依法及时作出裁判,审限平均同比加快了近10天;在执行阶段,充分发挥执行威慑联动机制的作用,有效缩短执行周期,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胜诉当事人实现债权。通过提高司法效率,使各类生产要素迅速从诉讼中释放出来,尽快投入到新区建设之中,依法保障新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例如,今年上半年,黄岛区人民法院接到青岛环球集团电话,称其与浙江代理商诸暨市某鞋厂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该代理商每年应支付30万元贴牌费用,支付期限早已届满。而现在工厂突然停产,工人放假。鞋厂投资人正在大量转移财产。如果处理不好,会给其他的代理商带来不好的示范作用,导致连锁反应。该公司请求马上立案处理,制止其恶意逃债行为。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二天早上马上安排两位法官向浙江出发。办案人员经多方查找对方财产信息,发现其在某银行尚有部分资金,当即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了被告的财产。被告得知其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就积极联系承办法官,要求协调处理,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被告主动妥协,将30万元欠款打入账户。而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不到3天时间。
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刑事案件。当前,西海岸新区建设正如火如荼,有些犯罪行为影响了新区建设的顺利推进,扰乱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黄岛区人民法院坚决保持从重、从快、从严的高压态势打击该类刑事犯罪,维护合法、有序、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例如2010年11月份,被告人朱某虚构已承包采石场、专门为董家口港区防洪堤工程建设提供沙石的事实,骗取解某信任后,与其签订“石子厂合作协议 ”。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期间,朱某先后多次以采石场需要资金购买采石设备、处理社会关系等理由,从解某处骗取现金共计52万余元。朱某骗取该笔资金后,并未实际用于合作开发采石场的项目。黄岛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迅速召开审委会研究该案,最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延伸服务,主动为企业超前化解矛盾,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成立西海岸法官志愿服务团,对企业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堵塞企业管理漏洞。志愿服务团将涉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案件作为服务的重点,充分发挥法官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分类服务,提高效能。前不久通过与部分新成立的中小型公司负责人座谈,得知部分公司与其职工间只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很不利于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及其纠纷的解决。公司每年都有员工因不服公司的安排或对工资待遇不满等而向公司闹事的事件发生。为此,黄岛区人民法院向企业提出依法用工、依法管理的司法建议,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避免或减少了企业纠纷的发生。
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先后组织法官到前湾港集团、环球集团、青岛德盛利集团、华海环保有限公司、董家口开发公司等企业就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过程中如何灵活设定管辖权,从一般地域管辖,到协议管辖,到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结合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中常见的实例开展法制讲座8次,受教育企业职工达2300余人;现场发放法律宣传手册850余册,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210余人(次),帮助企业审查完善合同60余份。 戴 谦 丁德振
(本文载于2013年11月1日《青岛日报》蓝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