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区法院宣判一起传销案 3名被告人获刑 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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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1日 | ||
哈密市伊州区法院宣判一起传销案 3名被告人获刑 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来源:新疆 发表日期:2020-12-07 浏览量:33 本报哈密讯(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朱海龙 李鹏洋)近日,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华莱黑茶”传销案。 被告人刘某、胡某、冯某三人以推销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茶为名,发展传销会员50余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年4月起,被告人刘某、胡某、冯某以推销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茶为名,在哈密市伊州区一茶社,组织人员到场听课。被告人刘某负责讲课,胡某、冯某负责宣传、组织品茶,管理茶社日常事务,通过讲课、品茶等方式引诱参加者购买4980元的黑茶。参加者取得会员资格后,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多少计算返利。截至案发时,该组织发展下线人员达50余人。 伊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刘某、胡某、冯某均已达到代理商级别,刘某非法获利10万余元,胡某非法获利10万余元,冯某非法获利11万余元。 法院认为,上述三名被告人共同组织、领导他人以推销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下线获得返利,扰乱经济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依法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伊州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上述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违法所得依法没收,由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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