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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平邑县法院常态化专项执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2日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法院执行工作怎么干?怎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怎么开展?是当前平邑县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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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困难,平邑县法院改变执行思路,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民生权益,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全局出发,决定开展常态化“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案件专项执行以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组建强制执行法警中队,日常拘传由该中队随时实施,集中执行则由全体执行干警每两周集中开展一次,以高频率、高强度强力执行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在4月25日强制执行中队实施拘传14人结案5件、和解6件后,又于4月28日下午至29日上午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专项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23人,执结案件11 件,和解8件、执行案款746074元,执行效果显著,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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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2点30分,平邑法院执行干警整装集结,携带执法记录仪、手持单兵设备,突击拘传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顶风冒雨、翻山越岭,白天夜间连续奋战,转战9个镇 21个村、社区,累计行程700多公里,集中对被执行人进行传唤、拘传,专项行动充分展示了平邑县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坚决态度,打出了执行公信力,进一步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

  善意执行有温暖,5391.93元赔偿款终到位。陈某与马某、刘某、冯某系在校中学生,2020年11月5日午餐后,马某、刘某、冯某出餐厅后故意撞向走在前面的陈某,陈某被撞后继续向前走,马某便以石块击打陈某,后陈某住院治疗。2021年12月8日经我院判决,三名侵权人需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5391.93元,但三名侵权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2020年4月2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虽然该案标的额较小,但是本案涉及在校未成年人及监护人,还有可能涉及校园暴力,办案人员对此高度重视,主动到马某家中与其父母进行沟通,同时与刘某、冯某的父母电话沟通,在办案人员与被执行人多次耐心沟通并解释相关法律后果后,三名被执行人均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该案顺利结案。

  下一步,平邑县法院将继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案件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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