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院的统一部署和执行工作实际情况,我院决定自9月14日至11月30日开展“秋风攻坚执行活动”,活动期间,执行局全体干警形成周六加班的常态化制度。
9月19日是加班的第一个周六,全体干警正常考勤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上午,党组成员、副院长郝中勇、执行局局长周军、副局长杨振寰亲自带队,赶到南京路一处加油站勘察现场,我院生效判决文书判令相关义务人限期拆除该处加油站并交付土地,但义务人至今未进行拆除,室内部分办公用品和家电在其他案件中被保全,且地下埋有油罐,屋后还有一处垃圾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是一起典型的“骨头案”。执行人员详细勘察了现场情况,向到场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释法明理、明确责任,经过精确“问诊”,为下一步制定强制拆除方案做好了准备。
执行五团队经过查访,锁定了被执行人马某的位置,于当日中午将其拘传到案。据了解,马某多次购买杜某某的板材,共欠下货款2.9万元,我院经审理后判决其予以偿还。但进入执行程序后,马某仍拒不偿还欠款,执行五团队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马某到案后,迫于执行压力,偿还了全部货款,案件顺利执结。(执行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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