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召开“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推广应用座谈会”,就“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工作总结经验,凝聚共识。兰山法院立案庭干警、二十余家律所负责人,以及四十余名律师参加座谈会。
会上,兰山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洪展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介绍了“两状”示范文本优势,强调“两状”在提升诉讼效率、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求立案庭干警要积极实践、主动作为,建议律师群体要引导、指导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
座谈会上,参会律所负责人、律师各抒己见,围绕“两状”示范文本在实际应用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应用的体会和感受进行深入交流,并对“两状”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提出了见建议,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率先垂范,积极推广引用。
制作起诉状、答辩状是广大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的第一道关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保障和实现。下一步,兰山法院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持续做好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工作的宣传、推广及应用,不断创新诉讼服务方式,确保这一司法便民举措惠及更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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