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桂兰,女,朝鲜族,195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5月至今一直在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工作,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等功,“法院系统优秀审判员”、“十杰女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女法官”等荣誉称号。2004年底,牡丹江市委在全市发出向金桂兰同志学习的决定。2005年初,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发出向金桂兰同志学习的决定。2005年3月,黑龙江省委授予金桂兰同志“心系百姓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并组织了金桂兰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向金桂兰同志学习。
金桂兰同志是基层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在法院工作十几年来,她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牢记宗旨、司法为民
金桂兰自从到法院工作以来,始终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职责,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时刻牢记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尽管人民法庭受理的大部分都是不起眼的案件,但是金桂兰从来没有因为案件的平凡琐碎而产生丝毫懈怠心理,总是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尽自己所能让每一位当事人都感到满意。她把满腔热忱都奉献给了群众,真心实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每一次当她圆满地审理完案件,人们常常能看到当事人对她流露出来的无限感激之情。一位气呼呼来法院打官司的老大爷在离开法院时却拉着金桂兰的手说:“闺女,还是你说的话中听,以后有啥事,俺还得来找你。”一位老大娘在赡养纠纷案件审结后专程到法庭来看望金桂兰,含着热泪说:“姑娘,我没什么可以送给你的,但是我一辈子不会忘记你。”一位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刚对金桂兰说了句“你就是我的亲姐姐”,泪水就夺眶而出。
胸怀大局、讲究方法
长年的法庭工作,使金桂兰认识到,调解是消除双方积怨、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案方式,虽然法官进行调解工作常常要比单纯下判决费时费力,但是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调解不但可以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而且通过这种矛盾的真正化解,能够有效控制当事人缠访缠诉现象,减轻当事人诉累,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此,对每一起案件,金桂兰都坚持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有一次,她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标的额虽然只有2000多元,但当事人三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金桂兰费尽周折、反反复复去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同事看她这么辛苦,都劝她:“一个2000多块钱的小案件,判了得了,你这么跑来跑去,不顾惜自己身体呀。”她却说:“虽然是一件小案子,但是不把道理讲明白,他们不会顺过气来。老百姓没什么大事,只要帮他们把疙瘩解开,我累点没什么。”面对金桂兰的执着和真诚,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十几年来,在金桂兰审结的案件中,有90%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
公正司法、不徇私情
秉公办案、无偏无私是金桂兰始终坚守的原则。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一共审结了各类民事案件1050件,无一违法违纪,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缠诉。她常说:“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要的就是公理,求的就是公正,法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就应该用来为人民服务,没有理由拿法律作为感情交易的筹码。”有一次,她的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为了一个案子的事情来找她说情,金桂兰却说:“咱俩是多年的姐妹,照理说我该帮你,可是,作为一名法官,我没有任何权利不按法律规定办事,这件事我不能答应你。”听金桂兰这么一说,朋友拉下了脸说了句“你也太死性了吧”,便摔门而去。最终,金桂兰依法审理了此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清正廉洁、意志坚定
金桂兰的身体不好,20年前,她就因患阑尾炎、腹膜炎做过两次手术,由于常年在法庭工作,她又患上胃炎、胆结石等多种疾病。1998年,她又被诊断出有乳腺癌,并做了肿瘤手术。面对病魔,金桂兰并没有被吓倒,而是忍受住疾病的折磨,以坚强的意志,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当中。由于长期治病,她不光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了不少外债。她家里除去简单的床铺,没有一件上档次的家具家电,一台21英寸的国产老式彩电,是她家最值钱的东西。她最好的衣服是一套120元的牛仔服,惟一的拎包是她几年前花20元钱买的,已经破了,却还在用着。尽管生活清贫,但她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防线,从未利用过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任何私利。一次她审理了一起外地客商李某诉本地一家木器厂的货款纠纷案件,李某怕法院倾向本地企业要不回货款,便给金桂兰送去3000元,并许诺以后另有重谢。虽然这个案子李某百分之百能够胜诉,但是金桂兰并没有因此收他的钱,而是向他说明依法办案是法官的职责,法院不会为了地方和部门利益而搞地方保护主义,更不会因此谋取个人私利。经过公正裁决,法院为李某追回了全部货款。领取执行款时,李某拿出一沓钱恳切地对金桂兰说:“金法官,上次我给你钱是怕货款要不回来,这回货款全回来了,这点钱是我的一点心意,你一定要收下。”这样的情景金桂兰不知遇到过多少次,但每一次她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婉言拒绝。
恪尽职守、无私奉献
金桂蓝无限挚爱审判事业,十几个寒暑春秋,金桂兰已记得不清自己利用了多少节假日来单位加班工作。为了工作,她没有时间陪伴爱人;为了工作,她常常连儿子都顾不上照顾。然而,她对群众却始终怀着火一样的热情,总是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理,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来解决,多少年来,她默默地做了数不清的好事、实事。当看到当事人的小孩饿得哭了她立即到商店买来奶粉和饼干;当看到贫穷的当事人没有钱吃中午饭,她就把他们领到饭馆吃顿饱饭;当看到及在外地的当事人没有钱买车票,她慷慨解囊。一位70多岁的朝鲜族老大娘,没有儿女,生活艰难,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金桂兰,从此,老大娘一遇到家里有事,就都来找金桂兰。每一次金桂兰都一一为老大娘办理妥当。老大娘逢人便夸:“她跟俺的亲姑娘一样!”1998年发洪水时,她硬是从自己的买药钱中拿出200元捐给了灾区群众。单位知道她家境并不宽裕,公费医疗药费又报销不了,便给她送去了5000元,可她又原封不动的退了回来,说:“在我生病期间组织上对我已经很照顾了,再说单位经费也非常紧,怎么能因为我个人的病再给单位增添负担呢!”
金桂兰同志以她十几年的法律人生,阐释了新时期普通共产党员和基层法官一心为民的不尽情怀和高尚无私的精神品格。她扎根基层,无怨无悔,把无限忠诚奉献给法律,把满腔热忱奉献给人民,她不愧是一名“心系百姓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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