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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苑】忏悔
作者: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16日

  柯昌信,男,60岁,中共党员,一级高级法官,原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1999年至2002年间,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涉诉单位或当事人、律师贿赂人民币68万余元,美元9000元,港币1万元。2004年4月6日被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我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同一名未婚女青年保持较长时间不正当两性关系的问题。我发现自己违法违纪受贿金额达到70余万,我感到镇静,感到自己不认识自己,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愧疚与悔恨!我深深感到,这些愧疚与悔恨——

  首先是对不起党的关怀和培养。我是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的新中国的一代青年,党对我们倾注了特别的恩惠,我也对党怀有特别的感情。上小学、读初中,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庄严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党组织的一员,后来提干,升任副科长、科长……直到现在的职务,这一路从7岁到现在的59岁,每一点进步都凝聚着党的期望,每一点成绩都倾注着党的心血。现在回想起其中的两次:一次是1965年5月,在部队入党时,那宣誓的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誓言,历历在目;另一次是我被提拔为副院长(1991年4月)时,市委组织部的领导找我谈话,那严于律已,廉洁自律,做人民公仆的谆谆教导如在昨天。党五关怀培养自己,是为了要自己更好地为党的事业工作,为国家的富强奋斗。可是自己呢,把党的关怀培养当成了政治资本,完全把入党誓言和党组织再不同时期对自己的要求抛到了九霄云外,发展到今天的违纪受贿,且数额特别巨大,同时道德败坏,终于堕落成了党的败类,人民的罪人。我这恩将仇报、忘恩负义之人,怎么对得起党的关怀、培养呢?

  其次是对不起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人民养育了自己,自己来自于人民,可是自己干了写什么呢?贪图享受,不思进取,车子换了又换,房子搬了又搬,脱离群众,脱离人民,进而发展到违纪收(受)贿,积攒起大量肮脏的金钱,完全赔礼了为服务的根本宗旨。特别是专案组同志讲一个母亲为了给儿子减刑,把自己含辛茹苦积攒下来的养老保命钱拿出来给我受贿时,对我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震动。我们都是父母生的,老人攒点钱多么不容易,自己收(受)贿的不是钱,是老人的血,老人的泪,也是老人的恨!恨我们这些不孝的子孙,黑心的后代!还哪里谈得上对得起人民的期望和委(嘱)托呢?

  第三是对不起事业的神圣与尊严。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是非常神圣与尊严的事业,自己也非常热爱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事业,常常以在法院工作35年而感到自豪与荣幸。人民法院也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最重要的樗就是:天平!这里至少有两层意思:一是法官本身应当加强政治素质,自己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共产党员的,(还)要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可是,自己身为法官,知法犯法;身为党员,以身试法。贪赃收(受)贿,完全与神圣、尊严的事业背道而驰。二是法官办理案件,应该依法办事,不徇私情。自己也写了很多这方面的文章,还汇编成了专著《审判前沿的思考》。遗憾的是,写的与做的相悖、金钱案,做的却是贪赃受贿,司法不公,大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实在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这个神圣、尊严的事业的亵渎。

  第四是对不起亲属的嘱托和要求。我出身在一个穷苦家庭,父母要求很严,供不起我上高中,考上高中后不得不辍学,经受了很多磨练。18岁不到时,常到县城积肥,打着赤脚、打着赤膊挑一百三四十斤重的担子,走10多里沙石子路的情景还记忆犹新。无论是参军、提干、职务升迁,父母及亲属总要千叮咛、万嘱咐:好好工作,好好为官,不要做对不起江东父老的事情。前期没有出什么问题,父母、亲属、乡亲也把自己当作是一个好的典型。可是后来,又做了些什么呢?尤其是1999年以来,逐渐忘记了父母、亲属、乡亲们的要求,发展到贪赃收(受)贿,堕落成人民的罪人,终于无颜再回江东

  回想起自己逐渐蜕变、贪赃收(受)贿的过程,虽然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但是自己认真反省,完全是自己的主观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经不起改革开放的考验。改革开放初期,自己非常谨慎,也没有人为案件送钱送物。1993年以后才逐渐多起来。开始,也进行过抵制,多次拒收过钱物。后来逐渐以客观原因,放松了自我约束。自己认为现在都这样,收点钱收点物也没有啥。从有心济世、无力回天的想法转而随大流。因为此前还遇到过别人嘲笑,说自己性格孤僻,属猴的夹生(甲申年生的),假正经等等。自己也感到不近人情。谁知,门一开,不可收拾,终于由收点点钱物、烟酒发展到收受巨额现金。尤其是2000年、1999年分管执行庭时,竟然多次收受高光发(编者注:高光发,男,现年57岁,中共党员,原武汉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曾是柯昌信的战友,被柯认为是最可信赖的朋友。因涉嫌受贿人民币70.8万元,美金2000元,港币13000元,2003年2月被双规,同年4月被逮捕。)10万、20万现金。当时还以钱是高光发送来的、自己绝不主动索要为由,原谅自己的可耻行为,实在是大错特错了。

  二是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自己忘记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尤其是1999年以后,看见自己距离退休越来越近了,再不捞就没机会捞了,形成了典型的59岁现象。最后几年,自己多次说过,在法院工作几十年,有过好几个法院第一,例如第一位行政审判庭庭长,第一位院长助理,第一位出版专著的副院长,殊不知到最后还创造了一个第一:即武汉市第一个违纪被双规或受审判的中院常务副院长。我悔恨,悔恨自己,人生没有后悔药,如果要有后悔药,我愿将人生的道路重新规规矩矩地走一遍。因为前面的一百个第一,也难抵后面的一个第一啊!

  三是放松了严于律己的自我约束。这一条是非常重要的,是最根本的。其一,放松了政治学习。平时学习业务多学习政治少,业务学得认真,政治学得马虎;视业务学习为硬指标,视政治学习为软要求。其二,放松以自我约束。《法官法》规定了法官不应有的十三种行为,中纪委、省纪委颁布了很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最高法院、省法院、市法院也颁布了很多廉政规定,各级政法委规定了很多相同内容,自己是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院长,会上也经常讲廉洁自律,可那是对别人讲,而没有对自己讲,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却没能带头做到。其三,放松了党纪约束。党的纪律观念不强,党的组织观念不强,也是我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重要原因。

  由于我的严重违纪违法,给党抹了黑,给国家、给人民法院抹了黑,给人民法官抹了黑,在社会上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对此我非常痛心,非常悔恨。我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继续认识自己的罪过,并以自己的罪过警示法官,警示他人。愿大家以我为戒,莫走柯昌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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