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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4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院党组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完全接受,并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院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反馈意见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尽全力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自收到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院党组及全院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视问题,服从大局,剖析原因,制定措施,立行立改,认真落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坚决打牢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院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认领任务,坚持靠前指挥,逐项解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研究制定了《中共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党组书记、院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党组会、院务会、中层干部会等多种形式,研究部署、督导调度整改落实工作,并多次深入一线,就巡察反馈落实情况实地调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自身及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派驻纪检组、监察部门多次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明察暗访,各部门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全院上下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目标责任。研究制定下发了《中共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逐个分析,厘清责任人,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整改部门、责任人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落实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四)认真督促检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抓好整改工作督促推进,确保整改任务在限定期限取得过硬成果。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坚决不等不靠、尽快见效;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做好督促跟进,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松,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五)强化成果运用。全面构建制度、明确工作指引,加强日常监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从机制上确保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推动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努力实现法院各项工作有明显提升。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差距方面问题

  1.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⑴对《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学习制度开展高质量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发言人员每次3人,均提交了书面研讨材料并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研讨交流,取得良好效果;⑵组织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培训,研究室人员对党建信息、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文字材料的撰写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了党员干部材料撰写能力,避免学习笔记等原文抄录现象;各党支部对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材料严格把关,发现抄袭、雷同现象及时退回,整改以来组织撰写心得体会2次,进行研讨交流2次,通过检查对25人次不合格材料退回,合格材料及时归档;⑶充分发挥法院在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建立班子成员包保重点企业制度,每月到重点企业、项目走访,建立了走访台账,2023年共计走访24人次;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与县域多家企业扎实开展党建共建活动10余次;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工商联启动“法官进百企护航新发展”活动,并向县内多家建筑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常态化对接企业的司法需求,及时帮助企业防范风险、纾困解难,为企业提供法治保障,召开了“防范风险护航金融”座谈会,广泛征求涉金融纠纷案件意见建议,2023年5月29日召开了泗水县府院联动暨重点案件推进会,出台了《泗水县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推进重点破产、执行案件的解决,优化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⑷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1次、政治轮训4次,组织干警撰写心得体会180余篇、记录学习笔记180余本;⑸整改以来,开展政治督查、支部互学互检活动5次,实现对党员学习笔记检查全覆盖,评选出优秀党支部2个。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⑴整改以来,院党组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专题辅导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2023年4月邀请县纪委工作人员作了专题讲座,组织干警40余人赴西北政法大学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⑵制定了2023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修订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明确1名政治部干警担任理论中心组学习秘书,会前精心准备学习材料,汇编成册,对学习情况认真搜集汇总,会后及时归档;⑶班子成员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分管的实际工作,制定了2023年调研计划,列出了调研提纲,已完成调研论文4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7篇。

  3.审判工作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⑴降低案件衍生率。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内容,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做好诉讼风险告知、判后答疑工作,提高服判息诉率,减少申诉再审案件数量。做好立、审、执有效衔接,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做到能保尽保,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内容;我院2021年、2022年的案件衍生率分别为86.12%、98.73%,在全市排名均为第12;经过整改,2023年6月30日的案件衍生率降低为42.42%,在全市排名第6,案件衍生情况已于2023年7月修改为由案件比进行评价,2023年8月我院案件比为1:0164,在全市排名第4;⑵提高正常审限内结案率。2023年5月,我院对超正常审限结案的两件案件进行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上报中院。2023年12月,我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为27.32%,在全市排名第3;一审服判息诉率91.85%,在全市排名第3,一审案件被改发率1.70%,在全市排名第5,结案率97.19%,在全市排名第5;审限内结案率96.72%,在全省排第60名,上升了81个位次;⑶充分发挥审委会作用。规范审委会发表意见和表决程序,2023年4月制作了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样式(包括审委会召开次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委员、列席人员、案件汇报人、记录人、委员发言内容、讨论结论、委员签名、记录人签名),并严格按照下发的样式制作审委会会议笔录。⑷加强对发改案件的分析研判。召开发改案件质量评定会,对我院2023年度40件发改案件进行了分析和评定,起到总结办案经验、以案为戒的作用,增强法官案件质量意识,降低发改率。2023年12月,我院一审案件被发改率为1.70%,在全市排名第5。

  4.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推动不力,工作效果不好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鉴定、保全、电子送达等应用,实现便民司法服务的无缝对接。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跨境立案诉讼服务,开通应用律师服务平台、网上保全、网上鉴定等服务平台。指导、帮助当事人网上立案2000余件,对多人起诉同一被告、同一性质的案件进行合并立案,避免一案多立。二是推进诉讼前端快调速审、后端精审细判。成立行业调解组织39个、基层治理单位24个,60名人民调解员入驻平台。优化速裁、快审、精审团队,加快办案节奏,缩短速裁、快审办案周期,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三是将驻法院调解员与速裁团队结合,实行“1个法官+1个助理+2个书记员+1个调解员”模式,形成调裁一体化,有效提高调解和速裁的效率,诉前调平均办案用时11.23天。

  (2)推进创建“人大代表+法官”工作室解纷模式。制定《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法官”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人大代表+法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以“人大代表+法官”工作室为主阵地,每月固定1天为全县公开接待日,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直接收集民情民意;各镇街人大代表与员额法官协商确定联络时间,每位员额法官每月至少2次与人大代表开展现场联络,由人大代表转交从群众中收集到的涉法涉诉相关问题,员额法官进行专业解答或解决。整改以来,县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6场,依托“人大代表+法官”乡村振兴工作室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张,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0余次,就地化解纠纷500余件,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3)建立“法官+社区”对接模式。一是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处置机制。利用网络化管理机制平台,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了解社情民意,研判矛盾纠纷信息。对于复杂矛盾问题,由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靠上做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创建“无讼村居”调解工作室。在各镇街创建1—2个无讼村居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村委人熟、地熟、情况熟的资源优势,及时开展矛盾纠纷、信访隐患的收集排查,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法庭定期与调解室进行联系,加强沟通交流,调解员可以即时联系法官或法官助理,邀请法官联合调解,促使辖区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快速化解。三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用。加大法官对人民调解员的诉前调解指导力度,采取“线上音视频调解+线下面对面调解”的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和化解矛盾纠纷。将服务触角延伸到村(社区)、网格,推动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利用微信、电话等便捷方式,在线对接基层解纷力量,积极解答群众相关法律问题,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和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4)院党组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2023年专题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了诉源治理工作。2023年,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成功案件数3537件,调解成功率50.39%。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4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63%。诉源治理质效评估工作提升明显,新收案件同比增幅为24.91%,全市排第5名,案件增幅控制在合理区间内,万人成讼率为97.39%,全市排名第3,诉源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5.提升执行工作质量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⑴构建解决执行难大格局。起草并建议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为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确保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打下坚实基础;⑵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制定《泗水法院执行案件立案分配管理办法》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执行改革方案》,规范执行案件办理流程;⑶穷尽执行措施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完善有关不动产、机动车等信息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提高查控能力。规范终本结案条件,执行指挥中心下设终本案件管理小组,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监督;⑷设立“全流程保全”团队。制定《泗水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实施细则》,整合立案、审判、执行力量,组建全流程保全团队,不断提高案件调撤率和执行完毕率,减少案件衍生率。自保全团队组建以来执行保全共收案1509件,收案标的额7.46亿元,结案标的额2.23亿元,因执行保全到位而调撤的诉讼案件576件。以保全促审判、执行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探索创建了执源治理新路径;⑸健全执行信访案件预防化解机制。制定《泗水法院执行信访案件预防化解追责规定》,坚持团队长和执行局长定期公开接访制度,坚持执行信访案件首问负责制和督办销号制。王某某与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涉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已启动再审程序,经行政庭审理已调解结案,该案涉及的其他调解主文内容均已执行完毕,该信访案件已取得实质化解。整改以来,泗水法院共及时妥善化解上级法院挂网督办涉执案件21件(市中院9件,省高院11件,最高院1件)。

  6.抓全流程网上办案力度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⑴加强培训力度。2023年6月17日,组织开展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培训,技术人员对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前六项指标 (全员上线率、阅卷率等六项指标)如何保持达到100%及如何提高电子送达率进行讲解;在内网网站上传《网上办案系统培训资料》,提供给干警下载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结合个人自学的方式,提高干警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使用的熟练程度;并对全流程网上办案流程应用进行摸底考核,已全部达标。⑵加大督导通报力度。不定期对全流程网上系统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如2023年6月1日、6月15日对各部门全流程应用情况进行通报,对适用率低的部门负责人由院领导进行约谈,对该部门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由技术人员重点进行指导;将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使用情况纳入法官年终业绩考核档案。通过以上措施,我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各项指标使用率在全省排名有较大提升,截至2023年12月31日,网上阅卷率99.73%,在全省排名第29;程序性文书生成率100%,在全省排名第1;程序性文书电子送达率(立案阶段)91.95%,在全省排名第94;程序性文书电子送达率(审理阶段)96.77%,在全省排名第66;裁判文书电子送达率为96.55%,在全省排名第89。

  7.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快”的优势,坚决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⑴5万以下一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20万以下应用尽用小额诉讼程序。2023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在全市排名靠前。⑵制发《小额诉讼程序约定适用确认书》,严格小额程序适用标准,引导当事人约定适用该程序,为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政风险情况依然存在方面问题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⑴强化干警树牢法纪意识。整改以来,组织干警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进行了再学习,并组织180名干警撰写学习笔记。2022年,有2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所受处分情况均已在其所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通报,其中1名为班子成员,所受处分情况在党组范围内进行了通报;⑵召开了“泗水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⑶坚持以教育为先导,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把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2023年4月7日,组织全体青年干警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2023年4月13日,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2023年4月21日,观看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破防》,2023年4月25日,组织干警参观县廉政教育展厅,2023年4月28日,举办了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讲座。2023年5月11日,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全体员额法官前往邹城孟苑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⑷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制定了《中共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出台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整改以来,结合政法队伍纪律作风锤炼提升活动进行层层谈心谈话180人次,院领导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压实县法院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实行定点考勤和日常考勤相结合方式,对脱岗、离岗、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当场确认,并将考勤结果与年终考核相挂钩。

  9.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⑴自巡察整改以来,驻院纪检监察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讲话精神及各级纪委重要文件、讲话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并撰写学习笔记,认真学习了《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参加集中学习22次,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应知应会知识闭卷测试9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两篇;认真履行职责,推动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高质量发展;⑵协助院党组制定了《中共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不断提升同级监督质效;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驻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授廉政课程等方式为全体干警敲响了警钟,上了一堂堂鲜活的警示教育课,切实增强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⑷强化主动监督。常态化开展主动约谈,自巡察整改以来,对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提拔人员进行主动约谈54人次,充分发挥主动约谈的提醒预防功能,督促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时刻绷紧“纪律弦”;紧盯“三重一大”做实监督职责,驻院纪检监察组参加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了解县法院重大事项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参加“泗水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了县法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讲解了当前形势下违反“六大纪律”的具体表现;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听取2023年泗水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形势,并安排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驻院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新成立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构建监督网络,推动县法院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5)做好监督执纪工作的同时开展问责工作。查办违纪案件一起,处理1人。

  10.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3年3月成立了以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泗水县人民法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能够对单位财务收支等其他重要事项开展内部审计,做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改以来,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已多次对财务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暂未发现财务违规行为。停止对驻村第一书记燃油费报销,严格审批流程,加强监管。成立旧家属院水费整改小组,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方案。经泗水县源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改造,主管道及入户管道已铺设完毕,每户水表安装完成,已在自来水公司登记开户,现在正常使用。

  11.政府采购程序履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及时传达了市、县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济财采〔2022〕2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制度,组织办公室及财务相关人员对此类文件共同学习讨论,提升政府采购业务能力,积极与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室沟通,咨询财政最新要求与政府采购政策,组织相关人员了解政府采购系统各模块内容,学习政府采购系统操作规范流程,相互讨论、虚心学习,接受专业人士指导。整改以来,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实现了所有采购物品全部通过一体化政府采购平台采购,共签订12项政府采购合同。

  12.票据审查不严格,使用不规范票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开展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组织学习了政府会计准则等财经类制度,向税务部门请教学习,认真审核各类票据,特殊票据的鉴别,向税务部门咨询请教,2023年以来审核各类票据数百张,入账均符合会计制度要求。完善票据审核流程,严查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形成了除经办人审核外,在提交财务部门后,财务部门多人进行审核的工作机制。

  13.违规使用白条列支房屋租赁费3.9万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12月29日,经过税务局当场计算共需补缴1020元税款,赵某等3名相关当事人当场缴纳了税款并开具了房屋租赁发票,避免了国家税收损失。(2)严肃财务纪律,组织学习会计制度,加强财务凭证审核管理,严查各类经费支出入账凭证,杜绝白条列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2023年以来各类经费支出均使用合规票据列支,符合会计制度要求。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组织力有待加强方面问题

  14.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不清,党组会议题泛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经修订完善了《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和《泗水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了《泗水县人民法院院务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制作了议题提报单,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分别对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议题严格把关;涉及第一议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评先树优、人事变动均经党组会研究,县委办公室不定期对我院党组议题进行抽查;其他行政事务按具体事项召开院长办公会、院务会研究,整改以来,已召开院长办公会、院务会19次,研究事项52件。

  15.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三重一大”经费支出,对所需要购买的政府采购用品等重大经费支出,提交院党组会研究,整改以来,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0余件,未出现违规购买办公用品事项。

  16.班子成员力量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⑴2023年4月18日县委组织部到我单位考察干部,经过组织提拔程序,新任命党组成员3人,其中副院长2名,政治部主任1人,新任命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人,执行局副局长1人,现班子成员已配备齐全;⑵班子成员增补后,2023年5月3日院党组进行了分工调整,完善了领导班子工作机制;⑶明确了分管领域内的“一岗双责”建立领导班子补位制度,完善了《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批评、自我批评等方式加强了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

  17.机关党组织关系不够理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县直机关工委工作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5月23日成立了院机关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院机关党委严格按照换届流程,对院属14个党支部集中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每支部不少于10人的原则,将14个党支部调整为7个党支部,选举产生了7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平均年龄40岁以下,并明确了各支部党务工作者,持续提升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派出法庭党支部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支部,派出法庭党支部书记张鹏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18.支部活动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县政法系统党委、党总支定期进行党建检查,第一时间向支部进行反馈,不断规范活动记录簿撰写情况;邀请上级党委组织人员指导了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各党员结合个人实际撰写了发言材料;截至目前,泗水法院按照“先进党支部”创建工作要求,分别于每季度末组织专职人员开展了5次的常规检查,通过党支部评选活动,评选出2023年度先进党支部2个,比学赶超的氛围愈加浓厚,各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2023年3月,速裁团队党支部与县域企业开展了“党建引领聚合力、法企共建助攀登”法企共建活动,及时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纾困解难;民庭党支部积极与驻地企业开展党建联建活动,搭建法企“连心桥”,有力优化了县域营商环境;2023年4月12日,泗水法院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荣获全县“党建材料规范化”优秀党支部称号;派出法庭第一党支部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积极打造“泉心全意”党建诉讼服务品牌,2023年6月,被授予“泗水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星级党支部”。2024年1月荣获县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

  19.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不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利用工作群转发量化积分相关材料,明确工作重点;定期开展党建检查,并及时反馈至各支部,督促各支部即知即改。整改以来,县法院机关党委指导各支部每月月底对所属党员开展量化管理,2023年8月新调整的7个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立足实际开展了2023年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党员量化管理工作。对于带头到社区开展联建活动、带头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带头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同志给予加分;对于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案件质效低、考勤打卡缺卡严重的不评为“优秀”等次。在每名党员结合日常工作对自己及其他党员进行量化赋分的基础上,各支部按照优秀率不超过1/3的要求,再对每名党员进行综合衡量赋分,评定出每名党员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四个等次,使党员们学有榜样、干有目标,收到了良好效果。县法院机关党委通过对各支部党员的评定进行汇总,2023年共评定出优秀党员32名、合格党员64名。

  20.中层及年轻干部人才断层现象长期未能改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⑴业务部门中层干部14人均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本科7人,研究生2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64%,法学专业占比100%。院领导中研究生学历2人。积极鼓励在职教育,一名中层干部考取省委党校研究生,目前在读。⑵加强对青年干部的培养使用。一是建立了年轻干部培养档案,每月将干部执行力考核结果纳入青年干警培养档案中,作为评先树优、职级晋升、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二是积极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鼓励、激发和保障青年干警的学习,举办“泉乡法苑”大讲堂业务培训4期,累计培训青年干警120人次,青年干警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三是开展了“政治家访”“我向组织说说心里话”活动,累计走访干警家庭15个,收集意见建议28条,党组书记与青年干警进行了“一对一”谈心谈话,及时了解青年干警思想动态。四是充分发挥青工委、团支部的指导作用,开展团组织活动2次,推荐泉林法庭参加泗水县“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选拔3名青年干警参加县委政法委组织的泗水县政法系统“铁军向党法治护航”演讲比赛,取得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的好成绩。整改阶段新提拔80后科级干部2名,现80后科级干部达到6名,其中10名院领导(含专委、执行局长)中,配备85后年轻干部2名。80后四级主任科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助理)以上33人,占比 47.14%;90后四级主任科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助理)以上6人,占比8.57%。⑶2020年后调入法院工作的干警已全部完成了为期一个月的立案、信访窗口轮岗锻炼,现已全面熟悉法院工作,年度考核均称职。⑷2023年11月提拔中层干部12名,中层正职中6人第一学历为法学专业,占比86%;40岁及以下10人,占比83%。中层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年轻干部培养工作逐步增强。

  21.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队伍管理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⑴完成了2023年公务员招考,录用法官助理1名,及时补充书记员6名,对各部门书记员、法官助理进行了优化调整,为解决法官助理人数较少的问题,将招录的法学专业公务员全部配备到审判执行团队,承担审判辅助工作,目前法官助理已达到1:1配置要求;⑵开展“泉乡法苑”大讲堂4期,组织干警进行业务学习400余人次,组织全体书记员进行了业务能力测试,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业务水平均得到较大提升;⑶鼓励干警加强学习,引导干警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名行政人员转任法官助理;⑷为稳定书记员队伍,为签订合同15年以上的4名干警提高绩效工资,每人每月增加200元;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在现有书记员中已选任4名晋升为聘任制法官助理。

  22.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不到位,未达到运行更加顺畅高效的实际效果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⑴院党组组织学习了“三定方案”具体内容,政治部制定了责任分工一览表,明确人员岗位和职责,进行了张贴公示。通过组织学习,部门干警对岗位职责有了重新认识,对部门主要职责逐条解析,层层细化,理顺了部门内部的职责边界,有效防止了部门合并后新增职责承接不畅及部门间推诿扯皮的现象,促进内设机构改革落到实处,加强了人员岗位、职权运作方式的转变融合力度;⑵每月根据各部门职责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干警个人和部门评定“A、B、C、D”四个档次,计入部门和个人执行力档案。将个人工作与部门业绩有效结合,增强了部门的凝聚力,提高了应对困难工作的化解能力,通过团队协作、集思广益的方式,工作开展更加顺畅,实现部门高效运转。

  (四)关于巩固政法教育整顿的成果还有短板,对巡察发现问题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问题

  23.抓问题整改持续用力不足,“长久治”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⑴充分发挥审委会职能,不定期召开审委会,集体讨论疑难案件,整改以来,共召开20次审委会,研究讨论案件38件。通过召开审委会,对研究的案件起到审查作用,使合议庭分歧意见得到统一;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确保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稳定性;提高案件质量,能够发现和纠正审判中存在的错误和不足。(2)召开发改案件质评会议,对2023年度发改的40件案件进行了分析和评定。通过对发改案件进行评定,起到以案为戒的作用,提高了案件质量。2023年12月,我院一审案件被发改率为1.70%,在全市排名第5,在全省排名第67;⑶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法官责任意识,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提高服判息诉率。2023年12月,我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1.85%,在全市排名第3;⑷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泗水县人民法院“错案”追责问责办法(试行)》《泗水县人民法院关于教育培训制度》《泗水县人民法院失职失责追责问责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文件。2023年我院共举办“泉乡法苑”大讲堂4期,由员额法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办案经验。

  24.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需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住宿费等支出严格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并附刷公务卡小票进行报销,特殊情况未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需提供情况说明,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才可报销,确保公务卡应用尽用。2021年7月泗水县审计局提出的接待费未一次一结问题,已经在县审计局反馈后,立即进行了整改,2021年7月至今接待费均进行一次一结。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具体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强化整改意识。对需要长期治理的整改事项,将按照方案和时间节点继续积极推进,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真抓真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倒查现有规章制度缺陷,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对明显的制度缺失,抓紧建章立制弥补漏洞。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四)以整改促发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始终把党组主体责任放在突出位置。以这次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边改边干边提升,将巡察整改与当前县法院工作结合起来,与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7-4361242;电子邮箱:ss4361242@163.com。

  中共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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