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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李庆军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05日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向李庆军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党支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向李庆军同志学习活动。李庆军同志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李庆军同志参加法院工作25年来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2014年确诊尿毒症后仍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坚守审判岗位,去世前仍审结上百起案件,工作业绩位列全庭第一,面对来法院打官司的群众,始终做到态度和蔼、耐心倾听,做公正为民的贴心人。2019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李庆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19年7月,中共河南省委追授他为“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要求,院党组研究决定,迅速在全院法院掀起学习李庆军争做李庆军式好法官活动的高潮。

  一、充分认识学习李庆军先进事迹的重大意义,增强开展学习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李庆军同志是新时代法官的优秀代表。周强院长指出,李庆军同志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突出代表,是人民法官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优秀典型。李庆军同志用生命践行了对党的绝对忠诚、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对司法事业的执著追求,在平凡中见伟大,在点滴中显精神,事迹感人至深,精神弥足珍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代表性,为全国法院干警树立了榜样。深入开展学习李庆军争做李庆军式好法官活动,对于学习贯彻最高法院要求,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坚定法治信仰,提高能力素质,改进司法作风,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全院各部门、党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法院《通知》精神,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向李庆军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履职尽责。要把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生动教材,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为镜子、为标尺,在对党绝对忠诚中守初心担使命,在勇于担当作为中守初心担使命,在深深扎根群众中守初心担使命,在从严修身律己中守初心担使命。

  二、深入学习李庆军先进事迹,重在学习李庆军同志的精神品格

  全院各部门、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主流媒体刊发的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深刻理解李庆军精神的思想内涵,从中感悟李庆军同志作为优秀共产党员的忠诚干净担当精神。一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忠于职守的政治品格。像他那样把对党绝对忠诚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把个人的价值追求转化为献身司法事业的自觉行动,忠诚履职,敬业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二要学习他公正司法、心系群众的职业操守。像他那样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学习他担当负责、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像他那样立足岗位、务实重干,以对党、对人民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于细微之处见精神,在细节之间显水平。四要学习他坚忍不拔、顽强拼搏、忘我工作的钢铁意志。像他那样始终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保持执着、坚定、刚毅的工作激情,在实践中历练,在工作中提升,勇做新时代司法工作的开路先锋。五要学习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像他那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公私分明,亲清分开,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

  三、对照李庆军先进事迹检视整改问题,推动学习活动深入开展

  全院各部门、党支部和全院党员干警要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对照李庆军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检视整改“四个意识”不强,“四个自信”不坚定,抵制西方“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不坚决,以及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认真不到位,没有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等问题;对照李庆军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检视整改政绩观不正、办案质量不高、效果不好,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等问题;对照李庆军刻苦钻研、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检视整改不注重学习,能力素质不足,干工作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等问题;对照李庆军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检视整改为民意识淡薄、有特权思想、接待群众态度冷横硬推、言行举止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对照李庆军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检视整改执行和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不认真不严格、精神懈怠萎靡、工作畏难怕重,不担当、不作为,遇到责任怕、遇到困难躲、遇到任务推等问题;对照李庆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崇高品质,检视整改违反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充当诉讼“掮客”,泄露审判秘密,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枉法裁判、违法办案等问题。在对照李庆军先进事迹找差距的基础上,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严格管理;要形成具体简洁清晰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和完成时限。把“改”字贯穿始终,坚持边学边改、立查立改、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把法院工作实际效果作为检验学习活动成效的标准,真正使全院审判质效有提高、司法作风有改进、队伍建设有提升。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全院党员干警要迅速行动起来,把学习活动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法院的各项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各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学习活动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提高学习活动成效。各部门、党支部要迅速开展学习李庆军同志的活动,将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做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结合起来,让李庆军同志的事迹精神成为激励广大法院干警努力工作的不竭动力,教育全院干警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坚定信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为新时代任城法院更加出彩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9年11月4日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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