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中共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年12月08日
作者: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菏泽牡丹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6月25日将巡察意见向我院党组进行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关于巡察牡丹区人民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我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印发《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配档表》,梳理出4大类16个方面的问题,制定了57项整改措施,针对个案个事和普遍性问题加大力度,深挖细排,以对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处理到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政法队伍整顿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制定了《党建工作制度》,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主题党日、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学习等做了详细规定,并认真抓好落实。二是认真落实上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续工作的通知》,全力做好“后半程”和“回头看”,建章立制,目前基本整改到位。截至9月25日,下发《“顽瘴痼疾6+X”查纠整改处理通报》八期,约谈处理127人次,通报批评处理134人次,正在立案调查10人次(其中留置3人),纪律处分7人次,诫勉2人次。

(二)“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办法》,确定了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制度,明确规定了党组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意识形态内容,并召开了专题意识形态会议,目前已整改到位。

(三)“党组对审判工作领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印发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办案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调度督导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委会职能。二是党组专题研究,规定院领导带头办理“四类案件”和涉黑恶、破产、重大职务犯罪、抗诉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截止9月25日,院长和4名副院长结案401件,办案比例已达标。三是着力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每周一通报,定期召开质效分析会,加强落后指标的分析研判督导,督促后进争先进。截止9月25日,收案15332件、结案11648件,结案率71.85%,一审服判息诉率89.95%,审判执行指标持续向好。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重视行政诉前和解,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改进措施,近期已和解结案3件。二是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突出立案、宣传、送达、诉前调解、速裁、信访六大功能,建立“一次性告知”情况登记薄,设立了导诉台,提高服务效率。三是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由一名副院长负责,专项清理涉企业超标的查封问题,着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做到涉企业案件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统一。

(五)“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乏力”问题

一是加强执行局领导班子建设,明确了执行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整2名民事审判法官承办执行案件,对执行辅助人员优化配置。二是制定《执行款物管理规定》,积极开展超期未支付执行款限期清理工作,清理超期支付案款1078笔,已清理完毕。三是制定《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规定》,实现执行事项工作集约化,整合执行外勤团队,成立委托评估工作组,负责查封财产评估、处置工作,部分核心指标在全省位次有所提高。四是制定《执行申诉信访管理规定》,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涉执行访案件明显下降,上级交办信访案多数化解。五是对执行案件分类突击,重点对小标的、行为类案件加大执行执行力度,提高执结率,降低终本率。目前终本率为32.79%。

(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牢”问题

一是对反馈意见列举的个案,牡丹区纪监委和本院党组已依纪对责任人立案调查和通报批评。二是加强对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理念教育,提高工作标准不高,增强责任心,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三是对信访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管领导盯紧庭室负责人,庭室负责人盯紧承办人,限期解决,有过错、瑕疵坚决整改到位。四是教育从事家事审判的法官增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理念,办案体现国法、天理、人情相统一,消除“机械办案”,高社会效果和舆论正面评价度。

(七)“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规范卷宗管理卷宗。对578件借卷未归还卷宗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不一致问题进行了核对并补录,目前已整改完毕。二是完善公务出差严格执行出差事前逐级审批制度,规定审批不完整不予报销并通报批评。三是印发《安全保卫制度》、《押解值庭看管制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制度》、《警务督察制度》、《安检制度》,成立安全保卫小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押解值庭看管小组、警务督察小组,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四是印发《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对着装、举止不规范现象强化日常审务督查,及时发布督查通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问题

(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酝酿、集体决策、执行决策和请示报告制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纪检组每季度会同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少一次,2021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要责任人,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四是制定了年度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规划,2021年8月6日召开了牡丹区人民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以后每季度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 

(二)“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压实党组监督责任。实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中层正职和干警定期谈话谈心制度,教育整顿以来,共谈心谈话157人次。二是切实发挥纪检组的监督职能作用,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提高直接查办率,今年纪检组已处置问题线索7条,立案2件,警告处分1人。三是在2018年度、2019年度,对受处分的5人仍然领取当年绩效奖金”的基础上,经进一步筛查,共发现涉及人员7名,钱款目前已全部追回。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通报违纪处理结果,进行警示教育,杜绝四风问题反弹。二是严肃查处对个别法庭百公里油款达到333元问题,经院长办公会研究,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给予责任人行政记过处分。同时修订出台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对全院公务车辆实行加油、维修、保险三定点,彻底解决派出法庭警车加油不规范、油耗高问题。三是对个别法庭办公室存放酒水问题和办公室用房超标问题。经党组会研究对责任人予以问责,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和诫勉。四是对2018至2020年出现31人次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报销住宿费情况进行核实,经进一步筛查发现共涉及55人,超标款已追缴完成。 

2、“‘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培树干警文明司法理念,坚持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客服对待当事人冷漠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通过《民法典》大讲堂、法官会议等形式开展业务学习,提高法官业务水平。三是真正落实干警“四谈”,对出现雷同材料和抄袭行为的两名干警于8月18日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重新撰写。四是进一步落实区政协转办函办理措施,提高主动接受政协监督意识,相关转办函已办结。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财务支出发票管理混乱,存在虚假发票问题

财务部门通过查阅凭证核查出,2020年9月29日购买的设备款与档案管理系统工程款的两张发票张贴混乱;2020年9月29日购买的设备款,发票号为00884558,经核对为虚假发票,经督促,现供货方已提供正规发票。

2、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

通过查阅凭证核查出,2020年1月3日购买的家具用品款和2020年7月7日购买的计算机设备款未进行政府采购手续。因办公家具此前已通过招标采购,本次采购家具款系按原合同追加办理;计算机设备款是分两次采购、一次付款。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规定执行,拒绝违反财务纪律现象的发生。

3、关于漏记固定资产问题

通过查阅凭证核查出,2020年12月购买的录音盒款及庭审设备款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现已补充登记入账。

4、关于公共车辆登记账目不符问题

财务部门通过查阅凭证核查,账面共有车辆65辆,目前报废车辆共有34辆,手续齐全,账目与实有车辆一致,已整改完毕。

三、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党组领导力不强”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对“四条例一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二是对12份改革配套文件序号和时间不符问题查明具体情形和原因,进行整改,提高机要人员业务素养,今后行文严格审慎,杜绝文号与发文时间顺序错乱问题的发生。三是专题研究并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四是印发《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并按照《关于实行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问责的暂行办法》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超审限、审判质效较差等问题强化问责力度。五是对超审限、案件质效问题专题研究,制定措施严肃问责。

(二)“队伍建设不重视”问题

一是积极向牡丹区委汇报申请,逐步完成中层正职干部的任命,目前执行局、法警队、牡丹法庭、高庄法庭中层班子已任命到位。二是经市、区委组织部和上级法院同意,已开展面向全市法院选调员额法官工作,目前已完成报名。三是印发《新任法官助理轮岗交流管理办法》,积极开展青年法官助理遴选法官工作。四是印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严格录用标准,对于表现优秀的聘用制干警,按总数的15%,列入全院年度表彰通报,月工资向上浮动100元予以奖励。

(三)“没有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共落实,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对党建工作专题研究,规定机关党委定期向党组汇报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审执业务统筹安排,同步部署。二是对2021年上半年党费计收基数和比例按党费缴纳规定重新进行统计核算并上缴; 对2020年党费重新进行核算、补缴完毕。三是印发《牡丹区法院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2018年11月16日市审计局对法院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要求整改的内容进行复查,对人民陪审员陪审费发放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漏记固定资产等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已整改完毕。

以上整改情况报告如有不足之处,请社会各界批评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没有休止符、暂停键,我院党组决心带领全体法官干警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的征程上继续前进,不断登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0--7355900;邮政地址:菏泽市牡丹区八一西路1199号;电子邮箱:mdfy@163.com。

中共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2月6日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西路2599号 电话:0530-5622415 邮编:27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