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报道

朋友义气替人开车 无证驾驶终受惩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8日

  某日,张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中新认识了朋友李某,张某与李某一见如故,相谈甚欢,期间张某推杯换盏,饮酒过量,聚会散后,张某因醉酒无法开车,示意由李某替他开车回家。李某出于朋友义气,竟不顾自己没有驾驶证,开车送张某回家,不想刚出饭店门口就撞伤路边行人王某,李某弃车逃逸,后被交警部门抓获。李某无证驾驶且发生事故后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车主张某自己虽有安全驾驶的意识,喝酒后未开车,但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与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驾驶员李某帮助朋友开车,却没有量力而行,最终发生事故,两人都承担法律责任。

  本院依法受理案件后,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法院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车主张某与驾驶员李某共同赔偿原告王某损失30000元,两人悔不当初,当庭表示一定从此事中汲取教训,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关闭

版权所有: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2345678号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09号  邮编:257000 诉讼服务热线:12368